中新網8月29日電 據經濟日報報道,針對最近關于商品房預售制度的爭論,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易憲容研究員表示,有關方面應綜合平衡處理各方利益,盡快建立健全三個體系和一項基金,以完善商品房預售制度,確保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
易憲容認為,國際上采取商品房預售制度的國家和地區,都有一套規范的體系。“我國與預售制相配套的法律、制度還不完善,不利于銀行和購房者規避風險。繼續實行預售制,就必須著眼于如何降低風險、分散風險,進一步完善現行的預售制度。具體對策應包括盡快建立健全三個體系和一項基金!
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
商品房預售制度是根據1994年頒布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確立的,隨著立法的經濟與社會環境的變化,應出臺新的法律、法規,重點落實如何保護購房者利益。如,嚴格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市場準入;建立相關處罰機制;建立相應的投訴、仲裁和補償機制;實行商品房預售資金分期預付,可根據工期分2到5次付款。
透明的信用體系
就是要監控房地產企業的財務狀況、信用狀況,對其以往采取住房預售制度有沒有違法,有沒有不講信用的地方,有沒有利用住房預售制度來欺騙消費者等予以公開,建立相應的房地產企業征信制度。
健全的房地產監管體系
加強對房地產業進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監管。
房地產開發商風險基金
設立房地產開發商風險基金,從每一個商品房開發項目中提取利潤的10%—15%作為基金,用于承擔風險責任。(趙淑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