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9日電 據北京晚報消息,隨著“性騷擾”首次被寫入《婦女權益保護法》,京城一名遭到性騷擾侵犯的美院女模特決定在近期首次以“性騷擾”為案由向法院提起訴訟。
報道指出,在此之前,由于“性騷擾”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統一的審判尺度,法院難以認定,受到性騷擾侵害的女性只能以人格尊嚴權、健康權或名譽權糾紛為案由來打官司。人們預期,如果這件“性騷擾”第一案被法院受理,那么此案的審判可能為女性維權的范本,對反“性騷擾”具有開創性的意義。
修法促成“性騷擾”案起訴
今年3月,北京某美院的一名學生利用單獨與一頭像女模特在教室里作畫的機會實施“性騷擾”。警方接到報案后對學生處以行政拘留3天的處罰。事后女模特認為騷擾者的行為使她在精神上遭受很大的傷害,也使她無法再從事自己心愛的工作,所以要追究騷擾者的法律責任。
女模特的代理律師、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律師李瑩介紹說,女模特在精神和生活上都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女模特7月初就來到中心咨詢,對于起訴一直猶豫彷徨,直到她得知《婦女權益保障法》被修改,首次將“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受害婦女有權向單位和有關機關投訴”寫入國法,才決定起訴,同時希望這場官司為反“性騷擾”帶來積極意義。(邱偉/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