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五日電(記者 李鵬)中國央行副行長蘇寧五日表示,外資機構可以與中資機構共同設立支付清算組織,但外資所占比例不得超過一定幅度。
在五日召開的“中國支付體系建設情況”新聞發布會上,蘇寧說,中國央行近期將發布實施《支付清算組織管理辦法》,對支付清算組織的市場準入、退出機制、業務管理和風險防范等相關問題進行明確。根據該辦法的征求意見稿,外資所占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
蘇寧透露,中國央行將進一步完善賬戶實名制度,近期將發布《關于切實落實銀行賬戶實名制的通知》,統一開戶資料的檢驗標準;要求銀行機構建立賬戶跟蹤檢查制度,對不同客戶實行差別身份認證;對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存款人,銀行機構有權實施更為嚴格的身份認證制度。
截至去年底,中國共有銀行結算賬戶約十一點三一億個,其中個人戶約十一點零六億個。蘇寧稱,中國央行正在組織與公安部系統的聯網,并逐步實現與工商、技術監督以及稅務等部門信息系統的聯網,為銀行機構查驗客戶身份提供便利。
蘇寧稱,除了傳統的票據交換所等支付清算組織外,中國陸續出現了一批專門處理支付信息的新型支付清算組織,但“中國目前沒有成立清算銀行的打算”。他表示,為了進一步改善對中小金融機構的清算服務,中國央行將批準城市商業銀行資金清算中心為農信社提供資金清算服務,并支持成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資金清算中心,以進一步暢通中小金融機構匯路,培育公平的支付服務競爭環境。
蘇寧還表示,將盡快發布規范電子支付和支付清算組織的有關規章制度,同時抓緊提出對《票據法》的修改建議,以進一步規范支付結算行為,促進支付服務市場的健康發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