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7日電 據廣州日報報道,開陽高速“1·23”特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機昨日在恩平人民法院受審,同時坐在被告席上的還有車輛運輸單位化州市某汽車運輸公司代表。
肇事者除了接受公訴機關刑事指控外,還面臨著數十名受害者家屬提出的附帶民事賠償。
公訴機關認為,肇事司機高海旭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駕駛機動車輛造成特大交通事故,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法院將擇日宣判。
庭審時,10多名死傷者的家屬向法庭陳述自己的索賠要求。
因整個事故傷亡慘重,據了解目前受害人家屬提出的賠償總數預計接近千萬元人民幣。至于最終的賠償金額如何,有待法院擇日宣判。 目前,受害人未得到任何賠償。
另一被告化州市某汽車運輸公司代理人多次提出原告高額賠償沒有法律依據。
此次開庭戒備森嚴。開庭之前法警利用手提式安檢設備對入場人員進行檢查,確保庭審期間的安全。整個庭審過程,法庭門外有多名法警用手提式安檢設備進行檢查,法庭上一直有多名法警輪班確保安全。參加旁聽的有剛剛出院的受害者,有幾位臉上還明顯留有傷疤,更多的是受害人家屬。
事故回放
2005年1月23日,開陽高速公路大槐路段發生一宗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當晚7時45分左右,由于事發路段一輛故障車停在路邊,導致其后十余輛汽車慢行或停駛。隨后一輛廣州開往茂名化州的大客車在高速行駛過程中因剎車不及時和避讓不及,追尾撞上一輛吉普車。吉普車被撞后向前飛出,將其前方另一輛停在路邊的廣州開往茂名吳川的大客車頂部鏟飛,又繼續撞向前方的其他車輛。
事故共造成24人死亡,6人重傷,23人輕傷,13輛車輛損毀,經濟損失906萬元。
肇事司機高海旭于今年3月18日被批準逮捕。(陳治家 曾小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