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8日電 據法制日報報道,中央政法委日前出臺在規范執法行為專項整改活動中開展培訓考核工作的意見。
意見要求對重點崗位的執法干警集中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天,實行閉卷考試,成績記入個人檔案,作為評定執法資格的重要依據;對近幾年有嚴重執法過錯的干警,離崗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5天,培訓結束考試考核不合格的,再進行培訓,考試考核仍不合格的,取消執法資格,調離執法崗位。
意見要求,中央政法部門要根據中央政法委的工作方案,對本系統培訓考核的對象、內容、方法、時間、檢查驗收等做出明確規定,提出統一要求;省以下各級政法部門要緊密結合實際制定培訓考核工作實施意見。這次培訓考核要面向全體干警,重點是各級領導干部和一線執法人員。培訓考核內容,對領導干部側重于理論和政策,特別是依法治國的執政方略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理論;對執法人員側重于實踐和操作,主要是有關本職工作的基本法律、執法程序和工作規范。
意見強調,中央政法各部門要加強對培訓考核的指導和監督,認真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及時發現和解決突出問題,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各級政法委員會要積極協助政法部門做好督導工作,要把培訓考核結果與干警的執法工作緊密掛鉤,對不具備執法資格的,堅決調離執法崗位。(孫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