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4日電 北京娛樂信報報道,昨天,因涉嫌私分國有資產和受賄,首都高速公路發展公司原總經理董國森和副總經理兼總會計師樸善琨在東城法院接受公開審訊。此案中的樸善琨因是揭發檢舉畢玉璽案的重要人物而備受關注。
兩人被控私分國資317萬
公訴機關指控,1997年,董國森、樸善琨在首都高速公路發展公司籌備上市期間,故意隱瞞首都高速公路發展公司在1996年購買的320萬元保險本金能夠返還的事實,于1999年在保險公司返還這筆款后,兩人決定并經手將其中的317萬多元分別在平安保險北京分公司、太平洋人壽保險北京分公司和泰康人壽保險公司給職工買了“團體養老保險”和“福壽兩全險”等商業保險,致使該國有資產被私分。
樸善琨還被指控,在1999年9月,擅自決定將京津塘北京市公司交給首都高速公路發展公司保管的賬外資金所產生的銀行存款利息173萬元截留,為本單位職工購買“團體養老保險”,后因監事會審計時被發現,樸善琨從保險公司退保后,將此筆款項退回。
對此,董國森、樸善琨都平靜表示確有此事,“就看法院怎么判吧。”但董國森在交代事實時,還是對指控的細節提出異議。他說,當時自己只是負責運營的領導,用317萬元去買保險的事都是主要領導決定后向他通報的,他認為此事也是為了職工著想,就同意了。退休后,他一次性領取了50萬元的退保費。單位60多名職工都分到了8萬元到10萬元的費用。
樸善琨對此事沒有異議。他在法庭說,這事全是自己經手辦理的,他給單位包括畢玉璽在內的領導、職工都買了保險,所以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被控受賄兩人都認罪
公訴機關還指控,2001年,董國森將其管理的北京超高速廣告公司以每年200萬元的價格承包給北京伊人廣告公司。后伊人公司的伊夢(另案處理)將其上海的一套3居室借給董國森祝2002年,董向伊提出低價購買該房,但雙方一直未明確具體價格,此后這套房子就過戶給了董國森的愛人,但董沒有支付任何房款。去年,董國森將此房以97萬元的價格賣掉,錢卻留給了自己。
“承包給伊夢的公司贏利2000萬元,她可能想感謝我吧,她說以后公司也不做了,而我也快退休了。”董國森承認有此事,但他說,自己一直想花錢買下來的,后被伊夢拒絕,也就不了了之。“這點我承認有錯,誰讓我想占便宜埃” 董國森說。
樸善琨被指控,在擔任首都高速公路發展公司總會計師、副總經理期間,利用為單位購買商業保險、推薦保險公司、指定會計師事務所承擔工程決算審計業務及違規將公司賬外賬戶資金2000多萬元存入商業銀行等便利條件,先后于1999年至2003年間,收受保險業務人員、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等人的回扣、好處費共計16萬元。樸善琨對此表示沒有異議。
揭發材料牽出畢玉璽窩案
去年6月,董國森在住處被警方抓獲,樸善琨則被檢察院抓獲。在審訊時,樸善琨揭發檢舉了畢玉璽的“四五個經濟問題”,后來都被查證屬實。樸善琨的律師庭后告訴記者,樸善琨的揭發檢舉為突破畢玉璽案提供了重要線索,應屬重大立功表現,屬可以減輕或免于刑事處罰的情節。
公訴人則認為,樸善琨的檢舉確實為畢玉璽案的偵破方向提供了線索,但還夠不上立功,只屬于可以酌情考慮從輕的情節。據悉,樸善琨揭發的事中就有畢玉璽和北京一家制冷設備公司法定代表人蘭義的經濟問題。蘭義在牌桌上常常故意輸給畢玉璽,得號“蘭精光”,此后畢玉璽窩案串案陸續被揭開。
因案情復雜、證據材料眾多,此案將擇日繼續開庭審理。(郭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