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獲悉,法院已正式受理“禁止性騷擾”入法后的“京城性騷擾第一案”,原告要求對方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6000元。不過案由并不是“性騷擾”,而是侵權糾紛。法院解釋,目前還沒有“性騷擾”這一案由。律師認為,法院以“侵權糾紛”立案,對“性騷擾”留了空間。
美院學生對模特實施不軌
今年3月, 北京某美院的一名學生在教室里單獨對一名頭像女模特作畫時,對女模特實施了不軌舉動。案發(fā)后,學生書面承認了自己的錯誤行為。警方對該學生處以行政拘留3天的處罰。事后,遭到性騷擾的女模特精神受到打擊無法繼續(xù)工作,因此起訴到法院。而8月28日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出臺,在該法中,我國首次把“性騷擾”寫入法律。在該法案出爐當天,美院學生騷擾女模特一案的原告代理人、北大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律師李瑩就表示,希望該案能夠以“性騷擾”為案由起訴。因此這起案件被冠以“京城性騷擾第一案”之名。
“性騷擾”案由未被法院接受
昨天,原告律師李瑩告訴記者,該案已經(jīng)成功受理,只是當初所提“性騷擾”的案由沒有獲得法院支持。“8月29日我們向法院提起訴訟,現(xiàn)在法院已正式受理。不過,案由是‘侵權糾紛’。”李瑩律師介紹說,法院面對“性騷擾”為案由的起訴書有些為難。“法院對案由有明確的規(guī)定,而‘性騷擾’還沒有被列為案由。”經(jīng)雙方溝通,起訴案由改為“侵權糾紛”。
“在此之前,受到性騷擾侵害的女性只能以人格尊嚴權、健康權或名譽權糾紛為案由來打官司。而此案以‘侵權糾紛’為案由,無疑為以后的法庭審理提供了一定的空間。”李瑩律師說,雖然案由沒有明確是“性騷擾”,但是在案情中已經(jīng)闡明這是一起性騷擾案件。法學專家楊大文表示,法院以“侵權”為案由不影響案件成敗,“性騷擾是否可以作為案由,國際上也不是統(tǒng)一的。在我國,罪名和案由都有明確的規(guī)定。目前法院不能接受以‘性騷擾’為案由的案件可以理解。雖然案由不能這樣寫,不過既然法律上有規(guī)定,在起訴書里可以明確這是一起性騷擾案件。”楊大文認為,案由不會影響性騷擾行為是否成立。
律師稱性騷擾證據(jù)充足
據(jù)李瑩律師介紹,事情發(fā)生之后,她的當事人馬上向學校有關部門舉報并向當?shù)毓矙C關報了警。公安機關對該學生作出了拘留三天的行政處罰決定。在行政處罰之后,她的當事人還再三要求該名學生寫下事情的經(jīng)過和檢查。
李瑩律師肯定了當事人收集到的證據(jù)的重要作用,“公安機關作出的拘留處罰決定以及對方當事人所寫的事情經(jīng)過和檢查,都為當事人提起侵權賠償之訴提供了有力的證據(jù)。”這樣,在提起訴訟的時候,受害者勝訴的可能性就比較大。(北京晨報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