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4日電 今天出版的《解放軍報》載文稱,在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60周年的今天,呼吁全人類創建一個沒有化學武器的和平世界,意義重大。
告別化學武器,既是國際社會過去百年的努力目標,也是現在乃至今后的強烈要求!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與交戰國共生產毒劑近15萬噸,用于實戰約12.5萬噸,造成130萬人傷亡,其中死亡約10萬人。
文章說,日本在侵華戰爭期間,在中國使用化學武器2000余次,殘害中國軍民數十萬計。1945年日本投降時,日軍把大量的化學武器扔在水里,埋在地下,遺棄在中國十余個省市,這些化學武器大部分已銹蝕、泄漏。到目前為止,至少已造成上千起中毒事件,傷亡達2000多人。
日本軍國主義發動化學戰,也給日本人民帶來極大傷害。日本毒劑生產基地大久野島,人稱“大苦之島”,戰時90%的毒劑都生產于此。至今,大久野島的從業人員中因毒氣后遺癥而死亡的人數達1600余人,尚有許多人處于病痛折磨中。日軍化學兵駐扎過的茨城縣神棲町地區,水中的砷化合物超過正常值450倍,導致許多兒童發育不良、成人體質下降。
1925年6月17日,《關于禁用毒氣或類似毒品及細菌方法作戰議定書》在日內瓦簽署。雖然有了這項議定書,但在此后的戰爭中,化學武器仍然被頻繁使用。日本是1925年《日內瓦議定書》的首批簽署國。直到1932年,日本在國聯裁軍會議籌備會議上,還振振有詞地要求擴大日內瓦議定書的范圍。但日本表里不一,在國際公約捍衛者的面目掩蓋下,秘密發展化學武器,之后又大量使用。這表明,一個軍國主義、戰爭狂人主宰的國家,國際公約往往淪為一紙空文。
從1968年開始,國際社會經過長達24年的《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曲折談判,1992年11月公約草案終于經第47屆聯合國大會審議通過。1993年1月13日,國際社會締結了《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該公約明確了化學武器遺棄國的銷毀義務,并于1997年4月29日正式生效。《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簽訂是近代裁軍史上一個最偉大的成就,它使愛好和平的人民對一個沒有化學武器世界的美好前景充滿了希望。
文章同時指出,《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自開放簽署以來,已經過去了12年頭,雖然目前已有170多個國家進行簽署,公約組織堅持核查,但像任何國際條約和協定一樣,總會有些國家出于狹隘利益的考慮不遵守條約的某些規定。(黃春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