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0日電 據中國建設部消息,為了加快推進市政公用事業市場化,促進市政公用事業健康發展,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供水、供氣等市政公用事業市場化進程”和“對自然壟斷業務要進行有效監管” 的要求,建設部要求加強市政公用事業監管工作。
建設部指出,市政公用事業是為城鎮居民生產生活提供必需的普遍服務的行業,主要包括城市供水排水和污水處理、供氣、集中供熱、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環境衛生和垃圾處理以及園林綠化等。市政公用事業是城市重要的基礎設施,是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載體,直接關系到社會公眾利益,關系到人民群眾生活質量,關系到城市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顯著的基礎性、先導性、公用性和自然壟斷性。
近幾年來,各地加快市政公用事業的改革,積極推進市政公用事業市場化進程,取得了顯著成就。但在推進市場化的進程中,一些地方認識上還有偏差;不重視公平、公開的競爭機制的建立;存在著監管意識不強,監管工作不落實,監管能力薄弱和監管效率不高等問題。
市政公用事業是自然壟斷性行業。為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保證市政公用事業的安全運行,城市人民政府必須切實加強對市政公用事業的監管。加強市政公用事業監管是推進市政公用事業市場化的重要內容,健全的市政公用事業監管體系是推進市場化的重要保障,市政公用事業監管應貫穿于市政公用事業市場化的全過程。
建設部要求,市政公用事業監管是各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為維護社會公眾利益和公共安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市政公用事業的投資、建設、生產、運營者及其相關活動實施的行政管理與監督。要規范市場準入,市場準入是市政公用事業監管的首要環節,必須科學制定標準,嚴格操作程序,把好市場準入關;要完善特許經營制度;要加強產品和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要落實安全防范措施;要強化成本監管。
建設部還要求,切實加強對市政公用事業監管的組織領導。市政公用事業監管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管理體制的改革創新。各地要切實加強對市政公用事業監管的組織領導。
(一)轉變管理方式,落實監管職責。
(二)完善法律法規,依法實施監管。要嚴格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監管程序、監管標準和監管措施,明確監管機構和人員的職責范圍和監督方式,依法實施監管。
(三)健全監管機構,加強能力建設。城市市政公用事業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市政公用事業市場是統一的市場。城市人民政府要充分發揮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在人才、技術、行業管理經驗方面的優勢,整合行政資源,逐步建立統一的市政公用事業監管機構,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法規、統一標準、統一監管的管理體制,切實解決機構重疊、職能交叉、效率低下、監管成本高的問題。
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完善監管手段,強化工作人員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監管水平。
對監管人員行政不作為或者瀆職失職的,要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四)統籌兼顧,穩步推進產權制度改革。在推進市政公用事業市場化進程中,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統籌兼顧職工利益、企業利益、公眾利益和國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