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3日電 據南方日報報道,民辦學校收費只能用在教學上,須設風險保證金防止學校意外終止,營利的民辦學校需納稅。昨日(22日),《廣州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培訓班在增城開班,全市民辦學校集體學習管理自己的錢袋子。這是全國第一個地方性的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
《規定》明確指出,民辦學校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對外不籌集資金且規模較小的民辦學校可選擇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其他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應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民辦學校所屬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校辦產業執行相應的企業會計制度。出資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應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一旦對以營利為目的的民辦學校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民辦學校將要開始納稅。此規定明確了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應按企業標準交納所得稅,在于限制民辦學校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行為。
據了解,過去《社會力量辦學條例》并沒有對民辦學校納稅作具體規定,而允許民辦學校收取“合理回報”正是國家對民辦學校政策上的最大扶持,因此,即便營利學校也無需納稅。
昨日,有關專家認為,廣州市實施《規定》,對不同性質的民辦學校采取不同征稅政策,是民辦教育發展的一個里程碑,它正滿足現在社會上對教育不同層次的需要。因為,營利性的特性將使學校有更好的自主權,直面市場,可以為消費者量身定做相應的課程和教學內容。同時,此規定也能限制部分民辦學校以贏利為目的的商業行為。
但不少民辦學校校長表示,學校取得“合理回報”后依法納稅是應該的,但如果按照一般企業的標準則很不公平。廣州市科技職業技術學院董事長盧彩鳳說,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如果公辦學校不用納稅,卻對民辦學校征稅,同等的法律地位成為一紙空談,此舉將會使民辦教育陷入困境。
而有的民辦學校校長則建議廣州市政府在某些必收的稅種方面采取低稅率的政策或采取同一稅種中對民辦學校實行減少稅率的政策,以鼓勵扶持其發展。
廣州市現有民辦中小學259所,在校學生約22萬人,此外還有大量民辦高校和職業類學校。(胡鍵謝 苗楓 林旭娜 何宇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