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東莞九月二十六日電(記者 張忠國)記者今日從廣東東莞海關獲悉,涉及該市口岸加工貿易企業的自查補稅專項行動,將延至九月三十日止。余下的幾天限期內,海關將視企業的申報自查補稅情況,給予區別和寬限對待。
東莞是中國內地加工貿易經營的密集地,涉及外資企業近二萬家。據東莞海關的有關通報稱,多數從事加工貿易企業能守法經營,自覺納稅。但也有部分企業擅自對內銷售保稅料件或設備、低報內銷價格,屢屢發生高報單耗、截留料件進行倒賣的違法事件。僅去年被上級海關查獲加工貿易渠道的走私犯罪案件就有六十多起,案值逾二十億元人民幣,嚴重擾亂正常的對外經營秩序。
據了解,東莞許多外企自九月一日開始對二00三年以來加工貿易的自查補稅,多數能按照海關要求“二十六條”的內容進行。但在申報補稅的過程中,也存在對進口物料品類、原材料成本及損耗等應繳稅項的爭議。如部分港商提出進口物料的實際損耗量與海關核定的損害量存在差異;臺商協會也就臺資企業遇到的相關自查問題,書面征詢了海關,這些都得到了海關依據有關法律的逐一書面答復。
據悉,東莞海關已發布通告,要求從事加工貿易的企業在九月三十日前,期限內通過自查對保稅料件或設備,如實申報納稅的,可從輕或免于處罰。超過期限而不報或不如實申報補稅的,海關將堅決依法實施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