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7日電 今天出版的《檢察日報廉政周刊》刊文揭露了招投標中的黑幕。
一家建設公司為了能承攬到工程,在招投標過程中用200多萬元作為“敲門磚”,把投資方上至公司領導、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人,下至施工現場代表數十人拉下了水。像這樣發生在公開招投標過程中的腐敗案例,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近年來已查處多起。一些表面上看似措施嚴密的招投標活動,私下照樣進行暗箱操作、權錢交易。這其中暴露出的問題不容忽視:
非法掛靠攬工程。從辦案實踐看,掛靠現象普遍存在。一些小公司或農民包工隊通過不正當手段掛靠在大的施工單位,獲取資質后承攬工程業務。而一些有資質的施工單位為收取管理費或分得一定的工程量,以分包、聯營、項目經營等方式將資質借與他人獲利。如此形成了中標的是有資質的大公司,而真正施工的則是沒有資質的掛靠公司。
肢解項目分利益。為照顧各方面的關系,招標單位將一個既定標段拆分成多個標段,然后將意向的中標單位分別安排在不同的標段,同時商定由中標單位支付其他投標單位一定數額的“賠標費”,讓各方利益均沾。
多頭掛靠搞圍標。一家施工單位掛靠數家參加投標,通過編制不同的投標方案攔網圍標,從而將其他投標人排擠出局。在有的工程招投標中,甚至所有的投標單位均為一家掛靠,嚴重破壞了建設市場的公平競爭。
低中高算搞詐標。由于當前低標中標制比較流行,在一些工程招投標中,投標人與招標人采取欺詐的方式,在招標中附加苛刻條件或用大大低于成本價的低價中標,將其他不明真相的投標人排除在外。然后在施工中采取變更工程量、多算工程量或材料人工費等手段提高決算價格獲利。
違法分包牟暴利。招標單位與投標單位私下事先約定,將利潤較大的部分收回另行分包,并以此作為投標的門檻。投標單位為順利中標,不得不同意招標單位的無理要求。一些有資質的投標單位中標后,違法將工程轉包給其他施工單位,從中牟取暴利。而分包工程未經過正常的招投標程序,給違法犯罪活動打開了方便之門。(程濤 程和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