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8日電 據《京華時報》報道,中國銀行27日宣布,該行已于9月26日與瑞銀集團在北京簽署了戰略投資協議。根據協議,瑞銀集團將投資中行5億美元,獲得中行約1.6%的股份。
中行新聞發言人王兆文表示,根據銀監會有關“境外機構投資國內銀行股份不能超過25%”的規定,中行目前可出讓給外資的股份只剩下不到4%。瑞銀此次入股標志著中行的戰略投資者格局已基本清晰。
瑞銀艱辛入股中行
用“艱辛”來形容瑞銀入股中行的進程一點不為過。今年年中,瑞銀集團就單方面表示,決定以5億美元收購中國銀行一定比例的股份。對瑞銀的這一表態,中行很長一段時間都表示不予評論。為何保持緘默?中行內部人士透露,瑞銀投給中行的5億美元金額太少,它很有可能是借中行上市之機來“圈錢”。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么瑞銀最多能成為中行不甚歡迎的財務投資者。直到27日昨天,王兆文才表示瑞銀已正式成為中行戰略投資者。
情勢的變化并非偶然。中行提供的新聞資料顯示,根據雙方簽署的協議,瑞銀此次投資中行獲得的股份3年內不可轉讓。這其實是中行在借時間約束條款來限制瑞銀的套利行為。中行方面表示,在完成與瑞銀的此次交易后,雙方計劃在投資銀行和證券業務領域開展合作。此外,瑞銀集團將與中行分享風險管理及資產負債管理等方面的技巧、經驗和專有技術。
根據協議推算,瑞銀5億美金獲得的是中行約1.6%的股份。而根據監管部門有關規定,投資者所購股份如果低于5%,將無權向公司董事會派駐董事。對于此前瑞銀入選中行上市承銷商資格一事,王兆文一再表示,中行并不是因為瑞銀入股的這5億美元,而授予其承銷商資格。之前已購入中行一定股份的美林國際就沒有獲得中行的承銷商資格。
上市前戰略格局基本清晰
中行上市前將引入4家戰略投資者的說法在業界早已不是秘密,那么,在先后與蘇格蘭皇家銀行、淡馬錫、瑞銀“聯姻”后,中行的下一位“意中人”又將是誰呢?對此,王兆文表示不愿披露這一機密。不過問及以從事貸款、股本投資為主的政府間金融機構———亞洲開發銀行是否就是第四個合作伙伴時,他表示并不排除。
目前在所有四個伙伴中,蘇格蘭皇家銀行和淡馬錫分別占有中行10%的股份,將在中行的戰略投資者隊伍中占主導地位。引資格局呈現后,細心的人士不難發現這樣一個問題:在中行引入的戰略投資者中,絕大部分是沒有商業銀行經驗的單純投資者。惟一在傳統商業銀行業務上有優勢的蘇格蘭皇家銀行,實際上也不過是包括李嘉誠基金、美林國際等在內的投資財團的牽頭人,它實際入股中行的比例只有5.6%。在這一布局下,中行是否能實現“與戰略投資者開展業務合作”的初衷呢?
“國有銀行引入投資者的目的無非有兩個:一是上市;二是開展業務合作”,對國有銀行股改頗有研究的北師大經濟學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鐘偉指出:細數工行、建行這兩家的引資過程,國有銀行都有這樣一個特點,即它們都會選擇一家對國際資本市場十分熟悉的投行作為自己的戰略股東或上市承銷商,比如工行選擇的高盛,建行選擇的中金。國有銀行希望通過這些投資機構在國際資本市場上的影響力為其境外上市掃清障礙。
在這種邏輯下,中行選擇擁有全球領先投資銀行業務的瑞銀也在情理之中。鐘偉認為,在中行可供出讓的25%的股權中,蘇格蘭皇家銀行所占的5.6%并不在少數,5.6%的比例也允許它向中行董事會派駐一名董事。王兆文則表示,根據當初與中行簽署的協議,蘇格蘭皇家銀行扮演的是投資財團負責人的角色,它不僅要負責籌集好旗下投資資金,而且要對其投資方向負責。
保護性條款浮出水面
如果說國有銀行與戰略投資者的交易是一場“資本游戲”,那么游戲雙方究竟是在怎樣一種規則下實現“互惠互利”呢?比如,對國內市場不甚熟悉的境外機構怎樣保證其投資收益?又或者,國有銀行如何超越單純海外投資,加強尚不完善的風險管理經驗呢?
王兆文強調,“中國銀行不缺錢,缺的是國際銀行業先進的管理經驗”,為實現雙贏,中行在與戰略投資者簽署協議時無一例外簽署了一份保護性條款,條款的主要內容,就是明確雙方的主要權責及其相關的風險承擔。王兆文未對條款的具體內容做說明,不過他表示,在風險共擔上,中行與戰略投資者需要面對的問題有很多,比如不良資產的反彈、美元匯率下跌所引發的資本金減少,以及一些具體的業務操作。保護性條款將根據各自權責和具體的操作情況進行明確區分。
鐘偉認為,保護性條款的簽訂,反映出國有銀行出售股權時,交易雙方均有謹慎心理,而導致這一心理的誘因之一在于,剛剛邁出改革步伐的國內銀行業在滿足境外投資者投資欲的同時,仍存在許多尚待完善的地方,比如如何控制不良資產的反彈。與此同時,在遏制戰略者的套利動機上,中國監管部門也早就對各商業銀行提出建議,建議戰略投資者持有國內銀行股份的時間不得少于兩年,中行在引資過程中也切實履行了這一做法。王兆文表示,“這一措施將有利于完善國內銀行的公司治理機制,真正促進國內銀行業發展。”(陳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