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醫院面臨生存和盡責的兩難困境,根本原因在于沒有一部法律對此作出規范和界定。”9月28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副院長蘇元福在中國法學網舉辦的“立法規范醫改”研討會上發言說,醫療體制改革要納入法制化管理,應制定統一的《衛生法》,從立法上確立醫療改革的大方向和政府責任。
蘇元福談到,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醫改報告引起了醫院管理者的諸多思考。他說,就目前的狀況來看,醫院方面的經濟壓力過大,擺在醫院面前的最大問題是如何把醫院更好地辦下去!澳壳搬t療體制改革暫時不成功,不應該全部歸咎于市場化。在醫改過程中,醫院的首要任務是求生存、求發展,醫院沒有足夠的經費來源,任何所謂‘雷鋒式的醫院’都很難維持下去!
北京大學法學院孫東東教授也談到,當前醫改最主要的任務是制定統一的法律制度。他說,目前我國相關的衛生法律法規不少,但比較零散,很難統一效力,而且存在相互脫節、矛盾的現象。他舉例說,一個食品安全問題,涉及農業部、林業局等18個部門。多頭管理和分工,一旦出現事故就很難分清是誰的責任,很容易出現推諉現象。他希望,盡快制定一部《衛生法》,明確各級政府在醫療建設上的責任,明確各級醫療機構的職責和義務,確定我國醫療體制改革的方向。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醫療保險司副司長陳金甫說,醫改問題是一項關系國計民生的大事,因此,醫改應當平穩地進行,而不能操之過急。他說,根據中國現有的經濟發展水平,必須解決好醫保的定位問題。他認為,當前應該重點解決的是下崗工人、農民工以及廣大農村地區人們的醫保問題。陳司長說,醫療保險涉及風險責任、轉移支付、人員流動、區域劃分等一系列社會問題,都需要國家通過立法手段予以規范。
(來源:中國青年報;作者:萬興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