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4日電 據《廈門日報》報道,來自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消息稱,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與廈門市地稅局13日聯合下發了《關于在廈就業的臺灣、香港、澳門居民納入社會保險統籌范圍的通知》,從現在起在廈就業的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將納入我市社會保險統籌范圍。
參保對象
依照規定辦理了就業手續,并與廈門市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可以按照廈門市社會保險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繳費標準
在廈門市就業的臺灣、香港、澳門居民,按外來員工或外來管理、技術人員的繳費標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
保險待遇
在廈門市參加社會保險的臺灣、香港、澳門居民與廈門市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離開廈門的,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余額可隨同本人社會保險關系一同轉移;無法轉移的,經批準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在臺灣、香港、澳門地區辦理退休手續并開始領取養老金的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廈門市的社會保險關系終止,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余額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按外來管理、技術人員繳費標準參加失業保險的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失業后仍居住在廈門的,可按《廈門市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失業后離開廈門的,參照外來員工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
辦理時間
以前曾與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建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可在30日內到地稅部門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登記手續。
以后與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建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地稅部門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登記手續。 (黃懷、胡曉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