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8日電 據信息時報報道,“世界銷量第一的酸奶!”達能公司的一句廣告詞給自己惹來麻煩。市民阿雄質疑這一夸張的廣告詞,在購買達能酸奶后,以達能公司使用虛假廣告誘使消費者購買屬欺詐為由,將達能公司和銷售該產品的好又多超市告上法庭,不僅要求雙倍返還購貨款,還要公開登報道歉。然而,由于法院認定阿雄屬于典型的“知假買假的打假者”,他的訴求最終未得到廣州市天河區法院支持。法院認為,這種以不誠信對抗不誠信的行為不值得提倡。
今年5月24日,在廣州工作的湖南小伙子阿雄在天河區崗頂好又多超市購買了一條達能酸奶。次日,阿雄將達能公司和好又多超市雙雙告上法庭。阿雄訴稱:達能酸奶的產品包裝號稱該酸奶是“世界銷量第一的酸奶”,宣傳語一連羅列了“最香、最濃、最滑”,“最好的質量”,“銷量最好”,“營養吸收最好”6個“最”,并標榜產品“純天然”。他認為,這些宣傳用語違反了《廣告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屬虛假宣傳;產品上雖標明“純天然”字樣,但該產品并未獲得相關有機產品的認證,屬假冒認證標志行為。同時,好又多超市作為達能酸奶的銷售商,銷售該種虛假宣傳的產品,亦難辭其咎。
據此,他向達能公司和好又多超市提出了雙倍返還購貨款16.8元的訴訟請求;同時要求兩商家登報向他道歉。
接到起訴狀,達能公司和好又多公司很快作出答辯。達能公司承認,酸奶包裝上使用了不恰當的文字。并且,天河區工商局已就此情況對達能公司進行了立案處理。但達能公司認為,一方面,酸奶包裝上雖印有“純天然”字樣,但并未使用有機產品認證標志,不能算假冒認證標志;另一方面,產品上的宣傳文字并不構成對消費者的欺騙和誤導,不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此外,兩商家還對阿雄的消費動機提出了質疑。兩商家反映,阿雄在5月24日購買該產品之前就已經就此問題和達能公司交涉過,并且在此之前,曾十幾次在深圳以相同理由起訴生產廠商,他的行為屬“知假買假”,不受《消法》保護。
天河區法院分析認為,達能公司采用夸大的語言進行宣傳,該行為確實屬于廣告違法。但在本案中,阿雄明知該廣告用語違法,還購買了該品牌產品,再結合他之前起訴燕塘乳業等一系列行為,可以判斷阿雄是專門購買廣告用語違法的商品的,屬知假買假的打假人,而不屬于“為生活消費需要而購買使用商品”的消費者。因此,阿雄的行為不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據此,法院沒有支持阿雄提出的訴訟請求。
經辦法官還表示,“知假買假”行為有違民法誠實信用的原則。對于被告兩公司使用不實廣告用語的不誠信行為,阿雄可以通過向主管部門反映等方式來打假,而不應采用不誠信的方式來對抗。最終,阿雄索賠失敗,并須承擔案件受理費150元。(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