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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特區政府大量外判工作的一家清潔公司,因克扣員工假期和歧視工會,昨日被法庭判罰款超過二十三萬元,無良的雇主應引以為戒。此案可能只是無良雇主非法刻薄雇員的冰山一角,特區政府即使制定最低工資法例,如果沒有足夠有效的監管,無情的市場供求規律仍可能令法例形同虛設。
特區政府最近就設立最低工資和最高工時保障工人,態度顯得比以前松動,并率先在特區政府外判工程合約實施加入最低工資條文,且會推廣至資助機構。不過,有工會指出每日都收到幾宗有關工資或假期被克扣的工人投訴,而今年頭九個月只有九名雇主被成功票控沒有給予雇員休息日,相對來說實寥寥無幾。
裁判官練錦鴻昨日判案時,批評香港保障勞工的法例落后于外國。香港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響應時,則以有雇主被判罰來證明現行法例收到保障勞工的效用。
事實卻是判罰的案件遠少于工會收到的投訴,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檢控講求證據,而敢冒失去飯碗之險挺身指證雇主的工人不多,部分是啞忍至離職后才向原雇主追討被克扣的薪酬。
理論上,消除這種剝削現象的最佳途徑,是搞好經濟,帶動就業市場暢旺,雇主不得不提高工資才可聘得所需人手。特區政府昨日公布的就業數字,失業率持續下跌至四年新低,就業人數更創下空前紀錄,而雇主上月透過勞工處成功聘請員工(大部分是低薪工作)的數目,更比去年同期多四成。內地和香港官員昨日就更緊密經貿關系達成第三期協議,下月又多四個內地城市開放居民來港自由行,令勞工處對港人就業前景充滿樂觀預測。
實際情況則是,月薪在三千元以下的工人不減反增,這些人的收入比綜援款更低,原因之一是內地來港的低技術新移民源源不絕,雇主不愁沒有廉價勞動力。當工資跌破綜援款,有的家庭干脆依賴綜援,由納稅人“供養”,有的家庭則以多做兼職維生,犧牲照顧子女的時間,造成種種家庭和社會問題,使社會付出沉重代價。
香港要否立法規定全面實施最低工資和最高工時,所要考慮的因素,其一是要在冒扭曲市場的風險和加重社會代價之間作出權衡,其二是這項措施能否嚴格執行。特區政府首先應從現時外判工程最低工資安排所暴露的監管漏洞吸取教訓,完善保障勞工的機制,以免措施落得虛有其表。(摘自星島日報10月19日社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