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帶薪休假是政府機關或企業給予其雇員的一項福利,而公眾假期則必然具有一定的文化、社會背景,因此帶薪休假不應取代公眾假期
1999年9月國務院出臺新的法定休假制度,每年國慶節、春節和“五一”三個法定假期與前后雙休日“搭橋”,形成三個連續7天的長假。從此,黃金周改變了人們的生活休閑方式,也造就了“假日經濟”現象。不過,黃金周期間人們集中消費、出游所帶來的種種不便和混亂,也使黃金周制度開始遭受各種爭議,以至于人們不得不嚴肅地考慮,黃金周制度是否應當取消,或者更溫和地說,予以改革?
對此,相關行政部門已經給出了明確的回答。2005年“十一”黃金周假日旅游部際協調會議辦公室執行主任、國家旅游局副局長張希欽表示,黃金周在不增加假期的前提下,使社會資源得到有效運用,順應社會發展的潮流,是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旅游需求的科學制度安排。他代表全國假日辦說,目前中國仍應繼續堅持黃金周制度。
他也給出了一個民意理由。據他透露,似乎曾經進行過一次調查,64%的被調查者認為,黃金周制度利大于弊。不過,他并沒有告訴人們,這個調查是誰組織的、在什么范圍內進行的調查。所以,這個調查并不能令主張取消黃金周制度的人心服口服。
而讓由旅游部門主導的全國假日辦對黃金周制度之存廢進行決策,明顯地有失公平。因為,旅游行政部門與黃金周有直接的利益關系。過去幾年,黃金周的收入占到旅游業的相當大比例,一旦黃金周制度予以改革或取消,對旅游產業的沖擊可能最大。這當然是各級政府的旅游管理部門所不愿看到的。
但是,人們可以提出一個疑問:全國民眾究竟應當怎么放假,是否僅僅根據旅游業的經濟利益由政府的旅游管理部門來決定?事實上,黃金周制度最初就是出于拉動內需的經濟理由而設立的,希望通過相對集中的假期,誘導民眾擴大消費,為GDP的增長做出貢獻。
這個初衷本身就存在某種偏差。
不過,一項也許是出于不夠可取的動機而設立的制度,一旦運轉起來之后,就獲得了自己獨立的生命。提議取消黃金周,未免失之簡單。原因在于,這項制度行之七年,城市民眾已經普遍地習慣了這三個假期,并且習慣性地據此安排家庭全年的生活和休閑活動。貿然予以廢除,又會給民眾帶來其他的不便。
有人建議,取消黃金周制度,代之以“帶薪休假”的假期。目前的政府機關和國有企業本來就有帶薪休假制度,但私人企業普遍沒有建立這種制度,F在有些人士呼吁建立帶薪休假制度,可能主要針對私人企業。
不過,帶薪休假與公眾假期,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帶薪休假是政府機關或企業給予其雇員的一項福利,而公眾假期則必然具有一定的文化、社會背景,通常是在傳統節日的基礎上設立的。如果僅有帶薪休假,一家人很難湊到一起。以覆蓋全體公民為基本特征的公眾假期,則為舉家歡度節日創造了條件。因此,任何國家都有這種覆蓋全民且假期時間較長的法定公眾假期。
問題可能在于,第一,在中國,這種時間較長的公眾假期過于頻繁,打亂了社會正常的生產、生活節奏。第二,黃金周的設立,缺乏充實的文化與社會內涵,政府安排三個黃金周,更多地是出于經濟考慮,讓人們在幾周時間中集中消費,這樣的立意過于偏頗,也扭曲了公眾假期的性質,并給民眾傳達了一種錯誤的信息,似乎只有瘋狂消費,才是度過黃金周的正確方法。
因此,對于黃金周制度,應當在堅持的基礎上,進行某種改革。第一項改革也許是取消五一、十一的黃金周,而在7月末、8月初安排一次時間較長的公眾假期 此時,全國各地的天氣最為炎熱,有些崗位繼續工作,有損于勞動者的健康,因此安排強制性假期是合理的。此時,學生也普遍放假,便于父母安排家庭休閑計劃。而且,中國主要的貿易伙伴也都處于放假期間。同時,這個時候距離春節的假期也正好半年,假期分布更為均勻一些。
春節長假自然應當予以保留,因為這是中國最為重要的一個節日。同時,也可以考慮將清明、端午、中秋和重陽節設為國家法定的公眾假期,以彌補取消一個黃金周的假期。更重要的是,這些假期均具有各自具體的文化、社會價值,能夠起到凝聚家庭的精神功能,而和諧的家庭,乃是一個社會健康的基礎。幾十年來,由于政府沒有在這些特殊的日子安排休假,節日的氣氛日趨淡薄,這恐怕是文明的一種損失。
當然,黃金周的調整涉及到幾億人的生活方式的變化,所以不能由一兩個部門僅僅根據自己本部門的考慮決定,而需要由民眾自己決定。關于黃金周的存廢或改革方案,全國人大常委會可考慮召開一次聽證會,讓社會各個方面表達自己的意見,據此比較全面地評估黃金周制度實施七年來的利弊得失,并在此基礎上,形成比較穩妥的改革方案。而制定方案時,對于假期之設立,既需要從經濟角度考慮,也需要從文化與社會角度考慮。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