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0日電 據北京日報報道,央行明年1月1日將開始執行新利率,由此引發了不少消費者提前還清房貸。提前還貸,這個被多數人認為是信譽良好表現的行為,現在卻遭遇到了一些銀行的紅牌警告。中消協有關負責人19日明確表態,提前還房貸銀行不應收違約金。
記者獲悉,上海市工、農、中、建、交、招商、光大、上海銀行8家銀行將逐步對住房貸款中提前還貸的“違約”行為做出“懲罰”,收取一定比例的違約金。業內人士透露,北京的銀行對提前還房貸要交違約金已在醞釀中,眾多購房人希望權威部門給個說法。
19日,中消協投訴部主任王前虎告訴記者,提前還貸是否構成違約主要看合同約定,合同明確有提前還貸要付銀行違約金約定的,作為借款人應支付違約金。如果雙方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沒有約定違約金,現在銀行單方面要收取違約金,這種情況下,借款人是完全有權拒絕支付的。
王主任表示,消費者提前還貸不是違約,而是誠信。消費者在金融政策的變化下,提前還貸是一種積極的履約行為。在法律上,貸款利率的提高對于原合同而言,是一種情勢變更,這種情況下提前還貸,是消費者的一種自我保護措施,不應視為違約。所以銀行的格式合同不能有提前還貸要收取違約金的條款,否則應視為無效。(竇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