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二日電(記者 齊彬)為了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公眾身體健康,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草案今天首次提請中國最高立法機關審議。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關民眾身體健康,歷來是社會廣泛關注的熱點和焦點問題。二00一年以來,通過全面推進“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中國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有所提高。但近兩年來,農產品質量安全緩慢上升、上下徘徊,個別地區安全指標反彈,食用農產品急性中毒事件時有發生,種種情況表明,農產品質量安全形勢仍然嚴峻。
去年,中國衛生部通報的三百八十一起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中,由有毒動植物引起的一百四十起。這兩年陸續披露的有機磷中毒事件、毒菜事件、毒茶葉事件、水產品中孔雀石綠污染等,源頭基本上都集中在生產環節。
農業部市場與經濟信息司助理巡視員徐肖君說,盡管通過相關的政策和制度規定,對這些事件都進行了及時處理,但由于缺乏法律依據,權威性和強制性不足,很難從根本上杜絕類似事件發生。因此,亟需通過立法來規范農產品生產經營行為,保證公眾消費安全。
另外,徐肖君表示,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農產品出口的壓力加大。近年來,因質量安全問題導致出口農產品遭退貨、扣押、銷毀、索賠、終止合同等現象十分突出。發達國家以質量安全為由,不斷提高農產品進口市場準入門檻,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消弱了中國優勢農產品的出口競爭力。據統計,中國九成農產品出口企業曾不同程度地受到國外技術壁壘的影響,每年經濟損失高達九十億美元。
據介紹,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草案以強化產地監測、源頭控制為基本出發點;以加強過程控制、推行標準化生產和規范化管理為主要手段;以質量安全責任追溯制度為突破口,推進產品認證、包裝標識制度,強化農產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以建立市場準入制度為目標,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信息,構建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保障消費安全,提升農產品市場競爭力。
目前法律草案共八章,分別是總則、標準、農產品產地、農產品生產、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和附則。涉及的主要制度有:農產品風險評估、信息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農產品產地分類管理、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農產品市場準入和質量安全監督檢查、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等。此外,草案還明確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人員、檢測機構和農產品生產經營者違反法律規定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