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5日電 據新聞晚報報道,湯先生在浦東某房產中介店租房。中介店推薦了一套委托出租的房子,1900元/月。不料入住后,他從房東那里得知,房東委托價格僅1800元/月。
湯先生國慶節后與浦東某房產中介店簽訂了合同,由該中介店做出租方,租下了浦東大道一公寓房,湯先生看到該中介店比較正規,并沒有討價還價,當即支付了三個月租金外加相當于一個月租金房屋押金共計人民幣7600元,同時還收取了665元中介費。湯先生覺得中介店既賺取差價又賺取中介費的行為顯然不符合規定。
記者與該中介公司的部門負責人陸經理取得了聯系,陸經理表示,這樣收取費用并不違規。中介與房東簽訂包租合同,對房東有很多優惠,如不收房東中介費、兩年內房屋維修由中介免費承擔等,房東相當于只需要收取租金,別的都不管。中介在合同上已寫清房子要賺取差價的,否則付出那么多要沒有回報怎么行?賺差價是跟房東說清楚的,而對租賃客戶那一塊,沒必要跟承租客戶說清楚。此外,房東為中介提供了一個半月的免租期,這是因為有的房東沒空管理房子,中介要為其打掃等。在包租的過程中,中介房屋出租的價格可以抬高,也可能是降價出租的,不是每套房子都是漲價的,因此收益和風險是平等的。
記者從上海房地局咨詢熱線獲悉,物價局已規定,中介無論在出租和銷售房屋中,都不能賺取差價。
記者從上海物價局商品處了解到,賺取差價是指中介背著房東抬高出租價格,從中漁利,但對中介與房東簽訂的委托出租合同,如果包括修理、清掃衛生等費,則另當別論。
記者從其他一些中介店經營者處了解到,目前這類包租情況占一定比例,因為一些房東家住得遠或比較繁忙,委托中介出租管理房屋,房東委托的價格一般是一個可以活動的范圍。無論中介店最后以多少價格出租,租金是一定要都交給房東的,就是說賺取的差價是要告訴并通知房東的。(王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