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5日電 國際商報從有關部門得到的消息稱,最近,包括中國(中國國家認監委)在內的13個國家的主管部門正式向歐盟提出加入“第三國”名單的申請。日前,中國國家認監委組團訪問了歐盟總局負責有機認證互認的部門,就中國有機認證的互認問題進行了會談。歐盟已表示接受了中國的申請,開始標準規范的審議評估,同時還表示:歐盟“第三國”名單的評估過程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一般至少需要兩年左右的時間。
1991年,歐盟發布(EEC)2092/91條例,該條例是歐盟關于有機產品生產、加工、標識、標準和管理的基礎性法規。最近歐盟修改了這一法規,修改后的法規規定:2005年12月31日后出口到歐盟的有機產品,只能通過政府間達成互認協議的方式進口,也即是列入歐盟“第三國”名單的國家的產品才能進口到歐盟。目前進入歐盟“第三國”名單的只有6個國家。2005年9月下旬,歐盟委員會又通過新決議,推遲執行該項法規至2006年底。
中國的有機食品和認證始于20世紀90年代,隨著有機產品數量和發展區域的擴大,有機食品等有機產品出口已成為中國農產品國際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有機產品的出口主要有美國、歐盟和日本三大市場,各進口國的要求不盡相同。有機產品進入三大市場的途徑有以下三種形式:一是政府間達成互認協議,承認出口國認證結果;二是進口國主管部門對進口的產品進行審核并單獨許可進口;三是獲得進口國主管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認證或由進口國主管部門認可的國外認證機構認證的產品。目前中國出口有機產品主要通過后兩種途徑。
盡管中國目前有機產品對歐盟出口貿易額還不是很大,但一旦歐盟實施新的法規,對中國正在興起的有機產業和有機農產品出口貿易會產生重大的負面影響。為此,國家認監委一方面不斷完善中國有機產品管理體系、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2005年4月1日正式實施《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同時正式實施有機產品認證國家標準,啟動有機產品檢查員培訓和注冊制度,為申請加入歐盟“第三國”名單、實現有機產品國家互認提供前提條件和基本保證。另一方面,國家認監委加快了列入歐盟“第三國”名單申請進程,成立專門工作組開展歐盟有機產品法規標準體系同中國有機法規和標準體系的比較研究,聘請歐盟有機認證專家講解歐盟法律規定和加入歐盟“第三國”名單的程序規定。
加入歐盟“第三國”名單、實現有機產品國際互認是一個系統工程。由于歐盟的評估是一個非常嚴格和復雜的過程,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配合和大力支持。法律法規和認證標準能否有效實施是能否實現互認的關鍵要素。認證機構需要加強行業自律,按照“客觀獨立、公正公開、誠實信用”的原則和中國及歐盟法規標準開展認證活動,切實提高認證的有效性和真實性。獲證企業需要嚴格按認證標準生產、加工,加強內部質量保證體系管理。
國家認監委表示,將繼續加強與歐盟的交流與合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開展互認活動,同時與國內相關部門和單位加強溝通與協作,為盡快將中國列入歐盟有機產品第三國名單,實現國際互認,增加中國有機產品對歐出口而努力。(李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