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7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正慶今日下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證券法修正案在修訂過程中,社會普遍關心其中的五大問題。
周正慶具體說,一是關于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問題。即銀行、證券、信托、保險,原來的證券法就是要實行嚴格的分業經營、分業管理。二是現貨交易。現在證券法只允許現貨交易,排除其他的交易。三是融資融券。證券公司能否給客戶提供融資和融券。原來證券法的規定是不允許的。四是國企是否允許炒股。五是銀行資金進入股市的問題。
周正慶在談到修訂過程時說,一開始在修訂當中,我們廣泛地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包括專家、學者對這方面往往是持相對立的意見。比如分業經營,有的主張分業經營是現狀,原證券法的規定可以不進行修改。有的主張分業經營已經不適應中國經濟發展的需要,也不適應現在市場發展的需要,干脆取消這一條。
他稱,起草組是從2003年7月開始工作的,我們起草的時間不長,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就召開了。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要大力發展資本和其他要素,要積極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擴大資本市場。”此后不久,國務院專門發出了文件,就是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若干問題的意見,社會上通常叫作“九條意見”,系統地總結了十幾年來資本市場發展的情況,提出大力發展資本市場是我們經濟發展當中一個戰略問題。后來我們在修訂證券法時,就把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的重要決定和有關的論述作為修訂的指導思想,有了這個指導思想,就形成了修訂草案。
周正慶還講道,比如分業經營,既保留了原來分業經營現有的格局,但是將來這幾個行業互相交叉發展以后,有一個向綜合經營發展的情況,后來加了一款,即“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這樣可以穩步地推行綜合性的經營。再比如現貨交易的問題,我國經過這十幾年資本市場的實踐,參照國外資本市場一些先進的做法,排除其他方面,包括期貨、期權不利于資本市場穩定的因素。所以大家一致的意見就是應該修訂為“證券交易要以現貨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而且在調整的對象當中,在總則中加強了一條,為將來搞期貨、期權的交易留下了伏筆。比如資金入市的問題,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要拓寬資金入世,這次證券法提出了要依法拓展資金的渠道。現在反復討論,集思廣益以后,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要買賣上市公司的股票,要按照國家的規定。融資融券的問題就是證券公司要進行融資融券,必須要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辦理,就是要先成立一個規矩。這樣對原來比較有爭議的問題,就可以得到比較妥善的解決。(據中國網網絡直播文字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