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十月二十九日電 (記者 于晶波)國家發展改革委宏觀院副院長陳東琪在此間舉行的“全國資源價格改革研討會”上表示,中國要以更少的能源資源來實現快速的經濟增長,一定要對能源資源課以重稅以做長期考慮。
有別于以往的是,剛剛獲得通過的“十一五”規劃建議不僅制定了產出指標,亦提出了投入指標。規劃提出,“十一五”期間,實現二0一0年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比二000年翻一番;實現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二成左右。這意味著,每年單位GDP能耗須下降百分之四點四左右。
陳東琪認為,采用重稅措施既可以減少能源資源消耗,又可用所課之稅來支持節能技術開發及補償企業和居民節能時所付出的代價。一項數據顯示,目前中國的能源利用效率僅為百分之三十三,較發達國家低約十個百分點。陳東琪“強硬”表示,中國要建立一種“誰浪費能源誰就要支付高昂代價”的經濟機制。
由于中國的水、電、氣、石油、土地等資源價格受到政府的嚴格管制,其價格遠低于市場均衡水平。“全國資源價格改革研討會”所釋放的信號顯示,中國將改革資源產品價格形成機制,以緩解資源、能源吃緊的狀況。
在中國積極尋找路徑破解資源能源瓶頸的同時,世界某些國家對于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所顯露出的“胃口”仍憂心忡忡。陳東琪認為,從長遠看,由于中國開發其他替代能源的余地較大,在突破現有的技術瓶頸后,替代能源的開發速度必然加快,因此中國經濟的持續較快增長不會誘發能源資源危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