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2日電 從廈門口岸進口臺灣水果的企業(yè),每進口1噸臺灣水果就將獲得1000元獎勵。在1日舉行的臺灣水果進口政策宣講暨座談會上,廈門市貿發(fā)局、財政局公布了獎勵的具體實施辦法。
據(jù)《廈門日報》報道,對于從廈門口岸進口的臺灣水果,且在廈門注冊的企業(yè)(以進口報關單上的經(jīng)營單位為準),自2005年5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以進口報關單日期為準)從廈門口岸進口的臺灣水果,每噸給予1000元的獎勵。
按照要求,每批水果正式報關10天內,企業(yè)必須將海關的《進口貨物報關單》、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傳真至市貿發(fā)局對臺處。此外,企業(yè)還必須在2006年1月15日之前填寫《2005年進口臺灣水果申報表》。企業(yè)進口臺灣水果數(shù)量經(jīng)廈門市貿發(fā)局和財政局審核確認后,由廈門市財政撥付獎勵金。
據(jù)悉,對新建設的臺灣水果集散市場配套基礎設施,政府也將給予5年的貸款貼息。一個約1000平方米的“臺灣農產品恒溫展示廳”和可存放1000噸臺灣水果的保險冷庫正在建設之中,并將在一個月內投入使用。(張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