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3日電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昨日以三十七票支持,九票反對,三讀通過取消遺產稅的條例草案,法例將在刊憲后的三個月,即明年二月十一日開始生效。《大公報》消息,在新法例下,市民毋須再繳交遺產稅,但政府庫房每年將損失十五億元。由于法例有追溯力,在○五年七月十五日至法例正式生效這段時間,若有人去世,其遺產超過七百五十萬,只需象征性繳交一百元的稅款。
財經事務局局長馬時亨表示,取消遺產稅項對香港十分重要,否則香港的金融市場,以及在全球和區內市場的占有率,會面臨萎縮。他相信,政府庫房會因投資增加而增加,不會影響在民生服務的資源投放。
反對議員指劫貧濟富
政府原計劃在七月六日,也即上年度立法會會期的最后一個大會,恢復二讀有關取消遺產稅的條例草案,但結果遭反對議案的“民主派”突襲,在內務委員會否決。經過三個月的準備,以及對部分細節進行修訂,政府昨日再度提出草案,結果順利獲得通過。
支持草案的有民建聯、自由黨、民主黨以及部分獨立議員,四十五條關注組、聯工盟、工聯會等則投反對票,陳偉業投棄權票。支持的議員認為,征收遺產稅是不公平的做法,取消后更將吸引國際投資,將本港發展成國際資產管理中心。但反對的議員則稱,政府此舉是“劫貧濟富”,庫房每年損失十五億元,擔心將影響政府在民生方面的投入。
馬時亨在響應時表示,政府建議取消遺產稅,一個重要的目的,是透過取消遺產稅,進一步促進香港成為一個重要的資產管理中心。取消遺產稅可增加香港對投資者的吸引力,令更多人士,包括本地及外地投資者,在香港持有資產。這將吸引更多公司和專才來港,帶動更多資產管理業務在香港發展,增加就業機會,使香港成為更具競爭力的國際金融中心。取消遺產稅將為進一步開拓資產管理業務移去一個主要的障礙,為未來發展創造更有利的條件,實在是機不可失。
對于有議員指,取消遺產稅是“劫貧濟富”的做法,馬時亨反駁說,大部分(六成八)繳納遺產稅的個案,其扣除豁免后的遺產值均在二千萬元以下。由此可見,因取消遺產稅而受惠的中小企業及中產階層人士,會較多于富裕階層人士。
政府稱廣大市民受惠
他表示,取消稅項會令政府收入每年減少約十五億元,但政府預計若沒有遺產稅,則可增加香港在金融資產及地產市場方面的投資,從而為政府帶來更多印花稅和其它稅收,廣大市民亦會受惠。而政府亦會確保取消遺產稅并不會影響政府投入民生項目的資源。
馬時亨指出,政府采納了銀行公會的建議,把法案的生效日期訂為法案憲后的三個月。若某人在法案生效日期當日零時零分或之后去世,他的遺產將無須繳付遺產稅。此外,建議條例草案將具有追溯效力,在該條例生效后,有關在○五年七月十五日或之后但在法案生效日期前去世人士的遺產,如有關遺產的評估總值超過七百五十萬元,當局只會對遺產征收一百元的象征性稅款;多繳的遺產稅,將獲退還。征收象征性稅款會確保所有提述實際收費或繳付遺產稅的現行法律條文和法律文件,都不會受到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