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4日電 據北京晨報報道,近期“佰家”事件再一次為房屋租賃市場敲響警鐘,北京市建委提醒房屋出租人、承租人及各房地產經紀機構在從事房屋租賃活動時應注意五項內容,尤其是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應向指定銀行備案。
首先,房屋租賃者在選擇房屋中介介紹房源的交易方式后,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直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二,當從事房屋租賃代理活動時,應將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及房屋租賃合同向指定銀行備案,通過指定銀行代收代付租金,降低交易風險。
第三,房屋租賃者可登錄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網查看房地產經紀機構基本情況,選擇信用好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在簽訂合同之前,應認真閱讀合同條款,簽訂合同時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房屋承租人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之前,應查驗房屋權屬證件、房屋出租人身份證件及房屋出租委托書,核對委托權限及期限,在約定租金支付方式時盡量避免一次性支付較長期限的租金。
第四,若租賃中已經發生糾紛,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對極個別房地產經紀機構違規從事房屋租賃代理業務,實施經濟詐騙后人去樓空的情況,應盡快向公安機關報案。
第五,各房地產經紀機構應加強對公司印章、合同、資金、分支機構及從業人員的管理,并及時辦理地址、聯系方式變更備案手續。(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