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4日電 據新文化報報道,兩個多月來,吉林省長嶺縣大興鎮農民夏繼彬的兒子春陽(化名)頻繁地向家里要錢,說要交雜費。他一再追問,從兒子口里聽到了一個讓他吃驚的消息:兒子向一個叫李鐵(化名)的同學借了20元錢,李鐵竟然讓他還100多元利息。
據了解,春陽是大興鎮中學初一學生,李鐵初二,兩人同住在寶興村。“春陽共向我借了20元錢,每次讓他還錢,他都說加利息過幾天還,現在他連本帶利共欠我120元。”李鐵熟練地說。
春陽的班主任趙老師說,幾天前才發現春陽經常不明原因地向同學借錢。該校張副校長告訴記者,10月31日,學校針對此事找過兩個學生的家長并成功調解。沒想到,兩個學生家長后來會發生沖突。夏繼彬說,10月31日,他領著兒子到李鐵家說理,并想要回那100元利息錢,沒想到李家人打斷了他一顆門牙。
目前,夏繼彬已報案。長嶺縣公安局大興派出所高云峰所長介紹,夏繼彬被打斷半顆門牙系李鐵的父親所為,他們將按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據一位律師講,雖然發生借貸關系的是兩個孩子,但只要經過調查取證存在相關事實,這種借貸關系就被認可。但按照相關規定,借款的一方(春陽)向被借款一方(李鐵)支付的利息最高額度,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將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