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局級干部專車可能性被取消”———這是《工人日報》11月8日一則報道的標題。報道中說,在公務用車改革中,中國已確立自下而上的基本思路,廳局級及以下干部的專車可能被取消。公務用車改革的目的是解決超編制和超標準配車、運營成本高、行政成本開支過大以及公車私用等問題。
統計顯示,目前各地政府采購汽車的數量每年都以超過20%的速度遞增,2004年,我國政府采購規模達2200億元,其中汽車采購額就高達500億元。
公車開支過大,導致行政成本居高不下,并由此滋生公車私用等腐敗問題,一直以來都是公眾關注公車改革的焦點問題。對此,時下不少地方在進行公車改革時,往往把節約開支作為論證車改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基本坐標。筆者不否認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車改思路,但同時我認為,這未必是切中車改肯綮的思路———因為在我看來,制約、規范公車濫用背后的權力,才是車改真正應該確立的價值坐標。我相信,公車改革勢必會節省相當數量的財政資金,但是,我們不應止于這樣的效果,我們還應該進一步追問:公車為什么總是成為浪費公共資金的黑洞?癥結在哪里?顯然,從買車到用車,在這一過程中缺乏必要的權力制約,才是公車濫用、公車腐敗的根源。換言之,即公車浪費的實質是制度問題。權力濫用、制約不力是因,而資金浪費是果。因此,要真正使公車改革順利推進,就不能只盯在公車浪費的后果上,而要追本溯源———在公共資金的管理、分配、使用等問題上,行政權力的自由度是否太大,而公眾相應的監督、制約力量是否過于薄弱?
近年來各地實施的車改嘗試不少,無論是“取消公車,按職務級別發車補”,還是“自購公車,公家補助”,或是“集中各部門公車,統一調度”等等,均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時,公眾給予的評價卻并不很高。在我看來,根本原因并不在于這些車改措施是否收到了節約之效,而在于這些改革還沒能從根本上觸及官員權力未受有效制約這一深層次問題。
車補該怎么發?發多少才算合理?公車如何自購?公眾對此實際上并沒有什么發言權,而是基本上由行政部門自己說了算。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地方的公車改革淪為變相的特權贖買,甚至成了增加公務人員福利的“游戲”,或者干脆推行不下去,乃至走回頭路。
所以我認為,要讓公車改革的前景看好,必須抓住權力規范這個關鍵,從公共資金使用、監督等制度源頭,遏制行政權力尋求自我利益的沖動。我認為,這樣做不僅有助于公車濫用的根本解決,而且也有望化解其它方面行政成本居高不下的問題———比如,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工人日報 張貴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