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車改革的新聞成為最熱門的話題。我想,一位網友的話基本可以代表大致的民意:“舉雙手贊成,但期望不大。”
顯然,民眾對公車改革沒信心,主要是因為公車改革難度太大。要知道,我國的公車改革并非這幾天才提出來。在1998年9月,國家體改委就制定了《中央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部分中央機關進行了車改試點。同時,浙江、江蘇、湖南、重慶等省市的部分地區,也啟動車改試點。但是,7年多過去了,車改試點并未取得令人鼓舞的勝利,公車數量和耗費的資金卻是不降反增。
公車改革為何難以取得實效,我想一方面是相應的政策法規不夠堅決,不夠詳細,對困難考慮不夠;另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公車改革完全取決于政府部門內部的自我監督和自覺規范,缺少了民眾的監督。因此,此次的公車改革,應把民眾參與監督作為重要的環節加以完善。
一是讓民眾參與制度建設。各級政府部門應采購什么樣的車,機關班車應該如何改革,公車改革的方向是什么,如何合理確定各級政府部門的公車運營成本,這些問題絕非一兩個部門內部決定的事情。公車改革,說到底還是公共財政的使用問題,它關系到民眾切身利益,自然要聽取民意,這樣才能設計出讓民眾滿意的制度規范。
二是要加大信息公開的力度,讓公車使用情況隨時接受民眾的監督。目前,某個部門購買了多少公車,購買的是什么樣的車,這些車的運營成本是多少,所有這些信息,都是普通百姓所難以掌握的。沒有這些信息的公開,根本談不上民眾的有力監督,也就更容易出現暗箱操作。
三是要保證日常監督的有效性。公車改革中一個非常核心的問題,就是公車私用。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很多地方都為公車貼上了“公務車標識”,如寧夏回族自治區就對全區7000余輛黨政機關公車粘貼“公務車”標識等。但是,能區別公務車只是監督的第一步,向誰投訴、如何處理則不為人所知,更何況,還要擔心投訴后能否保證公正處理,處理的信息是否公開。在這個問題上,公眾只能監督到某部車違規了,卻不能清楚地知道是誰違規了,只對車監督,而不能讓當事者直接感受民眾和輿論的監督,這樣的監督自然難有效果。
民眾參與監督需要政府公開相應信息,完善相關的政策保障,但更需要公民自我權利意識的回歸。我們往往看到,面對一些官員乘坐的豪華轎車,很多人露出羨慕的表情,將其當作茶余飯后的談資。但在羨慕這些官員的同時,卻忽略了這些豪華公車所帶來的危害,忘了這是拿包括你我在內的納稅人的錢買來的。而這些錢,本可以用在修路上,用在建學校上,用在你我的看病問題上。
(來源:中國青年報;楊紹福;原標題:公車改革不能讓民眾當看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