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1日電 去年在美國無辜遭警察毆打的中國天津籍女子趙燕,10日在紐約正式簽署民事訴訟委托書,以侵權、非法逮捕和拘禁、人身攻擊、造成名譽和人格傷害, 狀告美國政府、國土安全部、打人兇手洛德斯和另外兩名與洛德斯一起執法的警官。
據鳳凰衛視報道,趙燕周四(10日)下午在紐約羅斯李根律師樓簽署了民事訴訟相關的文件,由于趙燕堅持不肯面對記者,所以整個簽字過程都沒有向媒體公開。
羅斯李根律師樓中國部主管孫瀾濤說,趙燕的案子現在是民事訴訟,和前一階段的刑事訴訟是兩個截然不同的兩個案子,他們代表的是趙燕的民事部份,前一階段是跟蹤和支持美國檢察官狀告洛德斯,刑事案9月初以洛德斯勝訴而結束。
孫瀾濤說,趙燕民事訴狀向美國政府要求了懲罰性賠償,因為根據掌握的情況,洛德斯有打人前科,雇用單位有失誤,既然洛德斯不承擔刑事責任,那么民事責任很難逃脫。
孫瀾濤說,趙燕案民事訴訟的賠償金額依然是1000萬美元,他對趙燕獲得民事賠償表示很有信心。
據了解,趙燕前一階段的角色,主要是起一個檢察官證人的作用,她到美國來由美國政府支付費用。目前的民事訴訟由羅斯李根律師樓和水牛城另一家律師樓共同承擔。
羅斯李根律師樓表示,趙燕案的民事訴訟基本上在半年之內結束,如果中間出現一些復雜的情況,一般可在兩年左右完成所有的法律程序。至于趙燕最終能賠到多少錢,裁決的額度由陪審團和法官最后討論決定,但不排除趙燕一案庭外和解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