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沈陽十一月十三日電(記者 金果林)今天,遼寧省人民政府發出《關于加強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通告》,要求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各委員會和各直屬機構加強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這一《通告》從今天起開始在遼寧全省范圍內實行。
遼寧省政府說,這一《通告》是為了有效預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疫病在遼寧省發生和流行、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遼寧省動物防疫條例》等有關規定而發布的。這一《通告》共有十五條,涉及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病工作的各個方面,十分具體、詳細,不僅遼寧省內具有很強的指導作用,對于當前各地正在進行的禽流感防控工作也具有很強的借鑒意義。
遼寧省政府這一通告說,任何飼養禽類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動物衛生監管部門組織的疫情普查、監測和免疫。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在遼寧省疫區、高危區和受威脅區飼養的禽類,由動物衛生監管部門實行全免疫。從事禽類養殖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主動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管部門報告飼養的禽類品種和數量,并嚴格按照動物防疫的有關規定及技術規程做好消毒工作。疫情發生期間,全省城鄉禁止家禽散養,必須實行圈養。發現散養家禽,由當地動物衛生監管部門立即實施撲殺,不予補償。
通告說,疫情發生期間,在全省城區(中心城區、風景游覽區以及其他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區域)范圍內,嚴禁飼養雞、鴨、鵝,食用鴿以及其他可能傳播疫情的禽類,一經發現,由市容管理部門依法處理。航空、鐵路、公路和其他交通運輸部門立即停止從疫區向外運輸禽類。觀賞鳥類、信鴿飼養單位和個人要采取環境消毒和限飛措施,防止疫病傳播。關閉鳥類和活禽交易市場,暫停舉辦人與禽類密切接觸或有可能造成疫病傳播的任何活動,如信鴿競翔、廣場鴿放飛等。
通告要求,各級動物衛生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強制免疫效果的監測和出欄禽類的檢疫,并切實做好動物流行病學調查和疫情的預測、預報工作。對不接受監測和檢疫的養殖場(戶)強制進行監測和檢疫。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從疫區采購和調入禽類及其產品。經營的禽類產品必須持有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小包裝禽類產品外包裝應有動物產品檢疫合格標識。疫區及受威脅區封鎖期間,禁止商場、超市,集貿市場出售活禽,禁止賓館、飯店、超市、集貿市場及熟制品加工廠(戶)屠宰加工活禽。對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工商、質監、衛生等部門依法查扣處理。
通告指出,禽類屠宰加工廠必須符合動物防疫條件,經動物衛生監管部門審查合格,進廠的活禽必須具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屠宰禽類由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負責實施檢疫。從外埠運載禽類及其產品的車輛進入遼寧省,必須經指定的檢查消毒專用通道檢查和消毒后,方能進入遼寧省或過境。
通告還說,各指定檢查消毒專用通道的動物防疫監督檢查人員,對運載禽類及其產品的車輛進行檢查和消毒,合格的簽發通行憑證。嚴禁無檢疫合格證的禽類及其產品進入我省或過境,對未經消毒專用通道進入遼寧省的,在運輸環節由動物衛生監管、公安、交通部門扣留封存;在集貿批發市場、超市環節由工商部門扣留封存;在賓館、飯店、餐飲店環節由衛生部門扣留封存。對扣留封存的產品,立即交由動物衛生監管部門實施檢測,并依法進行處理。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嚴禁境外疫區禽類及其產品進入遼寧省。
通告要求各醫療衛生單位及流感監測點要加強對人感染禽流感的監測和預警,一旦發生禽類疫情要對有關密切接觸者及時進行醫學觀察,對與禽類有較多接觸且伴有不明原因發熱的病人,要及時進行診斷,并視情況采取留院觀察、隔離治療等措施。凡與禽類有密切接觸的人員,要加強自我防護,一旦出現類流感癥狀,應立即到衛生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就診,并自覺服從衛生部門采取的有關防治措施。
通告說,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禽類或與禽類密切按觸人員有異常情況的,應立即向動物防疫部門或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各動物防疫部門和衛生防疫部門按報后,應立即查實,迅速處置。對任意拋棄病死家禽、故意傳播動物疫病的單位和個人,由動物衛生監管、公安機關等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銷售假禽流感疫苗、假防護設備及消毒藥品的單位和個人,由動物衛生監管、食品藥品監管、工商和質監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按職責分工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時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份通告提出,既要加強對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的防控,特別是防止對人的感染,也要確保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以防控禽流感為由,妨礙正常的生產和流通,尤其是對非疫區經合法檢疫、檢驗合格的禽類及制品,動物及產品,在道路、橋梁運輸時,經驗證和嚴格的車輛及人員消毒后,應保障其運輸與流通。
該通告嚴肅指出,在疫情發生期間故意對禽類棄管、散布謠言、哄抬物價、欺騙消費者等破壞防疫環境、擾亂生產秩序、社會治安秩序和市場秩序的,由公安機關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動物衛生監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賁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