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6日電 據《新聞晚報》報道,人們在進行家庭裝修時特別注重家居的美觀和舒適度,卻往往忽視了家裝合同的重要性。個別家裝公司利用消費者對格式合同不熟悉的特點,設置了一些模糊、籠統的條款,用以規避責任、損害消費者的利益。業內人士提醒裝修者應防范家裝合同陷阱。
一些家裝公司故意在合同中設置一些模糊的概念,炮制一些不具體或含糊解釋的條款,一旦發生糾紛便任由他們解釋,借以減免、規避應承擔的責任。有些裝修公司少報裝修預算,并在設計裝修方案時故意隱報或少報工程量,讓消費者覺得劃算而痛快簽約。等到最后結算時,房主才發現嚴重超支。另外,部分家裝公司和房主簽合同時,故意埋下以次充好的“伏筆”,如規定“裝修中若原材料沒貨時,乙方可臨時更換相同型號的材料”,而更換的結果是同型不同質,價格差別很大。
業內人士指出,在和家裝公司簽訂裝修合同時一定要注意四個方面的問題:首先,房主應該在合同中盡量細化裝修的具體要求,明確裝修的工期;其次,在裝修合同中,對家裝公司單獨設立的補充條款要進行認真檢查,搞清補充條款的權利和義務。第三,在裝修過程中,房主如果對裝修項目有所增減,一定要及時填寫“工程變更單”,并列為合同附件進入裝修合同書;第四,對裝修時使用的裝飾材料的具體品牌、型號都要最詳細的規定,同時,合同中保修條款一定要完備。(欣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