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用數字掌握生活,歡迎走進今天的《時空調查》。今天的調查仍然和物業有關。昨天節目里我們的調查結果顯示,七成多的業主對所在小區的物業服務不滿意。不滿意,業主們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來看今天的調查:
題目1:如果對小區的物業管理不滿,在個人和物業公司協調無果的情況下您通過什么方式維權?
·和物業公司打官司 5%
·向政府房管部門投訴 9%
·通過業主委員會協調解決 10%
·自發組織抗議或訴諸媒體 12%
·拒交物業費 63%
主持人:你看,雖然有多種維權的方式,但是,大多數的業主還是選擇了拒交物業費,這是為什么呢?記者采訪了幾位業主們:
業主甲:也不能說是有效的辦法,但是老百姓能有什么辦法呢,只有這一點。要上法院太繁瑣,也不應該那么做。
業主乙:打官司太浪費時間了,太漫長了。
業主丙:我們去小區辦告,小區辦說我已經責成他(物業)那樣做了,但是他不那樣做,我也沒辦法。所以是政府部門只有行政管理手段,也沒有具體辦法解決這個問題(物業糾紛)。
業主丁:我覺得現在就是缺少一些手段,業主是弱勢群體,對我們來講,如果協商不解決問題,有些激進的,就會選擇不交物業費。
業主當原告不到兩成
主持人:你看,雖然表面看起來解決物業問題的方式很多,但是在業主們看來,無論是打官司還是投訴都過于勞神費力,還不一定解決得了問題。相比之下,拒交物業費無疑是成本最低的一種手段。因為錢是在我的口袋里,可以由我做主,你物業公司不給我滿意的服務,我就只好不給你錢了。但是,拒交物業費真的能夠維護自己的權益嗎?
其實業主不交物業費被物業公司告上法庭的例子,近幾年可以說是越來越多。這里有一份數據:
今年截至目前為止,北京的海淀區法院審結的物業糾紛的案子一共是785件,其中:
物業公司告業主的是650件,占到83%。
業主告物業公司的是135件,只占到17%。
服務差與不交費陷入惡性循環
主持人:這種物業糾紛官司的判決結果,往往是業主敗訴。咱們再換個角度說,即便是物業公司沒有去起訴業主,拒交物業費就真能讓起到好的作用,使小區的物業品質提高嗎?一起看一個發生在濟南的例子:
今年10月底的一天,家住濟南市玉函東區的王先生早上醒來,意外地發現前一天放在床邊的手機不見了。后來王先生才知道,那天晚上被小偷偷的不只是他一家,附近的三家鄰居也都遭了殃。小偷為什么如此大膽呢?難道不怕被保安發現嗎?原來,物業公司在一個多月前就撤走了小區保安,F在,進出小區的幾個大門都沒人看管。小區成了什么人都能隨便出入的自由市場。那么,物業公司要撤走小區保安呢?物業人員的回答是:由于他們經費不足,為了維持小區的基本服務,比如二次供暖,垃圾外運,只好裁掉部分人員,停掉相關服務。
物業人員還介紹說,導致物業經費不足的直接原因,就是物業費收繳率太低。那么,業主們又因為什么原因而不愿意交物業費呢?對此,業主們紛紛表達了自己的想法:
業主A:咱這個錢給了他,他沒弄到明處,不知道這個錢干嘛使了。他現在這個物業就是隨便寫個單子,想什么事寫個單子,早上起來他在門口等著咱,誰來了,給你個單子,明天收什么錢了,后天收什么錢,就給你個單子,他不給你講是為什么事。
業主B:比如說路燈來講,路燈也是,通過三番五次地業主找,去年才開始搞,這個小區都進住五年了。
業主C:原來說應該有停車的地方,現在停車的地方都沒有了,給占了,只有在路上停車,在路上停車的話,畫個圈就停車,妨礙交通,還要收錢,這樣業主就不大高興。
原來是因為對小區的環境和物業服務不滿意,部分業主才選擇了不交物業費。據物業公司統計,從2004年5月份以來,玉函小區的物業費收繳率最高也只有70%,而這個數字還在逐月減少,到今年9月份為止,按時交費的人已經不到40%了。物業費收不齊,物業公司無法開展工作,只好裁掉了保安人員和環境維護人員,現在,小區里路燈不亮了,綠化帶也荒蕪了,各種小廣告貼得到處都是,連居民健身的器械也被拆走了。
物業費上的較量沒有贏家
主持人:從上面的事例可以看出,業主們不交物業費的原因方方面面,有些是物業管理的問題,有的還可能是早期開發商遺留下來的問題。但是不管怎樣,花那么多錢買了房子,卻沒有得到滿意的環境,業主們當然覺得很委屈。而物業公司是大家請來的“管家”。業主的生活受到影響,“管家”自然也脫不了責任。于是大家就通過拒交物業費的方式進行抗議。但是這樣一來,物業公司收不到錢,不僅無法改進服務質量,反而連原先的保安啊,保潔啊,都維持不了。最后倒霉的還是業主。其實,拒交物業費導致的這種惡性循環的結果,很多業主也是意識到的。咱們再看一個調查:
您認為不繳納物業費會損害誰的利益?
整個小區的業主 37.36%
小區中按時繳費的業主 30.19%
不損害誰的利益 32.45%
主持人:從這個調查可以看出,認為損害全體業主或者部分業主的人占到67%。咱們對比一下前面出現過的調查數據,
63%的人選擇用拒交物業費這種方式維權。明知道不交物業費不是解決問題的上策,卻還是選擇了這種方式,其中不難看出業主對于維權的無奈。那么,有沒有好一點的辦法,讓業主享受到滿意的服務,心甘情愿地交上物業費,讓物業公司順利地運行下去呢?明天的《時空調查》將繼續探討如何解決物業與業主矛盾的問題,也請您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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