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5日電 據《京華時報》報道,北京多位市民尤其是拆遷居民,想知道能否通過贈與的方式,將名下房屋轉給子女。對此,公證處的專家表示,贈與確實可以解決房產及時轉讓的問題,但是也并非所有房屋都可贈與。
據悉,北京市民劉大媽表示,“我們家是豐臺花鄉的拆遷戶,今年回遷的兩套房都寫的我的名字。現在,我想把其中一套房子過戶給我的女兒,聽說即便做了遺囑公證,房產證也不能馬上變名字,但贈與就可以,能不能請專家介紹一下有什么區別。”
專家表示,如果劉大媽想現在就去分自己名下的房產,可以做贈與公證,因為遺囑公證要等到遺囑人死亡時才生效,而不是在設立時就立刻生效的。
房產贈與公證就是公民將屬于本人的房產贈與給受贈人的一種法律行為。房產必須具有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正規房產證或是鄉鎮土地管理部門的審批表(僅限農村)。房產贈與人必須具有真實的意思表示。需要提醒劉大媽及其子女的是受贈人接受贈與并不影響其他子女對本人的贍養,無論是受贈人還是未受贈與的其他子女均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不能認為把房子給誰就由誰來養老送終。
此外,并不是所有房屋都可以贈與,例如商品房具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權,包括房屋使用權、占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所以可轉讓、出租或贈與,其收益全部歸個人所有;而職工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房,產權歸個人并取得合法產權的,可依法進入二級市場,但該類房產在上市交易或者贈與時要按照所在地段標定地價的10%繳納土地出讓金,沒標定地價的,土地出讓金暫時按房屋售價的3%繳納。至于房改房,又分為按成本價購買和標準價購買,該類房屋目前不能贈與,如要贈與只能通過房地產交易部門履行完全部手續并交齊相關費用后,方可贈與。
雖然取得贈與公證書可以迅速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但收費較遺囑公證高很多,而且無特殊情況不易撤銷,房屋一旦發生了產權變更,即使后悔也無法改變。所以專家特別提醒,辦理贈與必須慎重。
此外,法律專家特別提醒,遺囑應該是保密的,只有堅持保密原則才能防止非受益人騷擾立遺囑人;也可以防止受益人確定遺囑內容后對立遺囑人采取一些不利行動。有些立遺囑人認為對受益人不用保密,覺得受益人看到房子的歸屬遺囑后肯定會對自己照顧得比以前更好。但現實中也有受益人知道遺囑內容后,怕立遺囑人在遺囑生效之前更改所立遺囑內容,為了盡快地取得房產的合法所有權,采取了一些損害立遺囑人精神及身體健康的不良手段。同時,遺囑保密還有利于保護家庭的安定和團結,因為大部分人因房屋問題立遺囑還是因為家庭中存在著糾紛的隱患,才會想到以立遺囑的形式,來防止糾紛的產生或擴大。(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