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8日電 據《新聞晨報》報道,27日上午8時多,上海市民鄒先生到位于東新路88弄某號403室的新房查看裝修狀況時,突然發現南陽臺有幾個人正在拆除自己家封閉陽臺的窗框,再一看原來實施拆除的不是別人,正是自己小區的物業。
“即使陽臺不允許封閉,物業也沒有權力在沒有征得我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拆除我家的窗框。如果他們覺得我違反了約定,完全可以上法院打官司,更何況整個小區也不是我一家封閉南陽臺,憑什么物業就拆我一家?”27日上午,即將入住新湖明珠城的鄒先生表示。
陽臺上來了不速之客
27日下午,在鄒先生家的陽臺上看到了拆下來的鋁合金窗框,陽臺頂上留下了多個螺絲的印痕。房屋主人鄒先生表示,去年12月交房后,考慮到附近施工噪音比較大,就打算將敞開的陽臺封閉上。后來物業公司說,南陽臺不允許封,只能封北陽臺,于是封南陽臺一事就一直擱著。最近,鄒先生看到小區里有2戶人家將自己的南陽臺封了起來,而且物業方面也沒有將封閉的窗框拆除,于是上周家里開始了封陽臺的施工。物業公司發現后,曾前來阻止,施工因此而停止。
前天晚上,鄒先生請工人將窗框固定到陽臺上,沒想到還未施工完畢,物業又來阻止了,于是施工再次中斷。但令鄒先生意想不到的是,27日早上,物業公司派人從外面將已經搭在上面的窗框拆了下來。物業的強行拆除讓鄒先生異常氣憤:“法院沒有判令強制拆除,他們有什么權力趁家里沒人,偷偷把窗框拆除?”
是在阻止不是拆除
據了解,新湖明珠城自從交房后,還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現在前期物業工作由上海新湖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承擔。該公司明珠城管理處負責人談正明證實,物業公司確實在27日早上將鄒先生家封南陽臺所用的窗框拆了下來,不過他特別強調,由于鄒先生封陽臺的工程還沒有結束,物業公司是阻止而不算是拆除。
據談正明介紹,小區確實有2戶人家在南陽臺進行了搭建,物業公司也已知道了這方面的情況,9月份開始已就此事起訴法院,但是目前法院的判決結果還沒有下來,所以物業公司不能隨便拆除。
對此,鄒先生表達了自己的不滿:“我從來沒有不同意起訴,物業公司可以到法院起訴我,但是不能在我家沒人的情況下,強行拆除。如果物業覺得我違反規定,起訴法院后,法院判令我拆除,而我自己又不拆除,法院強制執行的話,我是一點意見都沒有。關鍵是現在法院都還沒有判,物業公司就已經開始強制執行了,他們不是執法單位,根本沒有這樣的權力。”
將由業主委員會討論
在小區內可以看到,一些業主的北陽臺已經封閉,而且部分高層區房屋的南陽臺也已經封閉。對此,談正明解釋,物業公司同意北陽臺封閉的原因主要是考慮到廚房在北陽臺的附近,因為安全的需要,因此同意業主使用與小區裝潢風格相一致的材料封閉北陽臺。部分高層區的陽臺是開發商在交房時就已經封好的,但是業主在購買房屋的時候,陽臺封閉后按全面積計算,而沒有封閉的則是按實際面積的一半計算的。
對于鄒先生封閉房屋南陽臺一事,談正明表示,等小區的業主委員會成立以后,這個問題可以由廣大業主進行討論,大家拿出一個解決方案。如果同意封閉的話,物業不會強行干涉。(鄒穎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