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直銷管理條例》、《直銷企業保證金存繳、使用管理辦法》、《直銷企業信息報備、披露管理辦法》、《直銷員業務培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將同時生效。然而,不難發現,中國直銷業的現實與法律所規定的秩序仍有一定差距,部分焦點問題將有可能影響到法律法規的完全施行。
問題一:團隊計酬真能“一刀切”?
法規:《直銷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直銷企業支付給直銷員的報酬只能按照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的收入計算,報酬總額(包括傭金、獎金、各種形式的獎勵以及其他經濟利益等)不得超過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收入的30%。
分析:對目前部分直銷企業中的經銷商來說,如何計酬仍是一個難點。與直銷員相比,經銷商可能擁有固定的店鋪,可能雇傭其他直銷人員為其進行銷售,也可能在以上兩種銷售途徑外,經銷商本人進行直銷銷售。在這種情況下,由于經銷商個人的直銷所得只是其銷售產品總量的一部分,如果采用單層次計酬,顯然會遭到經銷商的反對。但是,如果有關企業將經銷商算作企業的內部工作人員,試圖通過“各種崗位補貼+個人銷售提成”等形式給予報酬,也會違反直銷法,因為按照法律規定,直銷企業的工作人員是不得從事直銷經營的。可見,對于經銷商的計酬方式,有關企業仍需給出合理的實施辦法,而監管部門在對計酬方式的監管上,也應考慮到這一點。
問題二:誰來保證信息披露的真實性?
法規:《直銷企業信息報備、披露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直銷企業設立后應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地向社會公眾披露直銷員總數、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名稱和地址、直銷產品目錄、直銷員計酬和獎勵制度、直銷員直銷經營收入及納稅明細情況等信息。
分析:信息報備、披露制度將使直銷企業的經營狀況受到嚴密關注。但這些信息也關系到企業經營的核心內容。無論是直銷人員的數量,還是他們的具體報酬和納稅金額,稍加分析,就可得到企業的經營狀況。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判斷企業公布的信息是否真實,將成為監管工作中的又一難點。
問題三:如何清理現有的直銷隊伍?
法規:《直銷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全日制在校學生、教師、醫務人員、公務員和現役軍人、直銷企業的正式員工等人員不得成為直銷人員。
分析:直銷可能是不少在職人員的兼職,而新的直銷法對直銷從業人員的本職提出了限制要求。然而,在法律施行前,不少直銷企業內部已經有部分不應從事直銷的人員在進行直銷工作。在前一段時間,有些企業僅向他們提出“作出自己的職業選擇”的宣傳,并未作出硬性規定。但當法律正式實施后,有關企業是否會著手清理龐大的直銷隊伍,令人拭目以待。
問題四:誰會檢查《直銷員證》?
法規:《直銷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直銷員向消費者推銷產品時,應出示直銷員證和推銷合同。
分析:目前的直銷過程中,不少消費者尚未養成檢驗直銷員從業資格的習慣,也不了解直銷員對消費者負有產品質量、退換貨制度解釋的責任。如果不檢查以上資質證件,可能損害消費者權益。因此,消費者應了解到檢查《直銷員證》的重要性,這將是保障消費者權益的重要環節。 (任翀)
來源:解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