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日電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國務院辦公廳近日下發《關于扶持家禽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其中,對家禽免疫和疫區家禽撲殺給予財政補貼提出了具體意見。
這一《意見》指出,應對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要繼續堅持預防為主、免疫和撲殺相結合的綜合防控措施。對全國應免疫家禽逐步實施全面強制免疫,強制免疫所需疫苗費用全部由國家承擔。
《意見》強調,對發生疫情的疫點周邊3公里范圍內的家禽實行強制撲殺,并進行無害化處理。對按規定撲殺禽只造成的養殖者損失,國家給予一定的補償。
強制免疫和撲殺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負擔,中央財政按東部地區20%、中部地區50%、西部地區80%的比例負擔(對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提高10個百分點)。要認真落實補償與補助政策,盡快把補償補助資金足額發放到位,對重點疫區可預撥資金,疫情結束后再進行結算。
《意見》并提出,免征所得稅,增值稅即征即退,兌現出口退稅,適當減免部分地方稅;減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收費;加強流動資金貸款和財政貼息支持;增強疫苗供應保障能力;保護種禽生產能力和家禽品種資源;維護正常的市場流通秩序;確保養殖農戶得到政策實惠和企業職工生活得到保障;穩步推進家禽業轉變飼養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