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6日電 據北京娛樂信報報道,昨日,歌手何勇訴北京新浪互聯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浪)侵犯著作權案審結,何勇勝訴。法院判新浪在網站主頁上連續24小時刊登致歉聲明,并賠償何勇各種費用1萬元。
今年9月,何勇因其在“賀蘭山搖滾音樂節”現場表演的歌曲被新浪擅自播放將新浪告上法庭,他除了要求新浪停止侵權并在新浪網上公開致歉外,還提出了50余萬元的經濟賠償。
經過長時間細致的調查取證和研究,昨日海淀法院終于對此案做出判決,判決要求新浪立即停止在其網站上使用何勇在“賀蘭山搖滾音樂節”中對歌曲《風鈴》、《垃圾場》的現場表演視頻錄像,并在判決生效之日起20日內,在新浪的主頁上連續24小時刊登聲明,向原告何勇公開致歉和消除影響。此外,在判決生效日起10日內,新浪還需賠償何勇經濟損失和訴訟費用等1萬元整。
昨天,原告何勇對這個判決結果表達了自己的看法,他說:“勝了是好事,尤其是要求新浪在主頁面上道歉的判決我非常滿意。但是經濟賠償1萬元我覺得太少了,因為新浪侵權的性質非常惡劣,比網上那些盜版的MP3音樂侵權嚴重得多,但是否有進一步的舉動我要和我的律師商量。”
何勇認為,目前通過網絡的音樂侵權很多,在法律上也是個新課題,對這類侵權案的賠償應該從法律角度做出更嚴格的規定。
對于此判決結果,記者昨日始終無法與新浪的相關發言人取得聯系,該公司其他工作人員表示不便發表看法,將由發言人在近期做出回應。(大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