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6日電 據燕趙都市報來自河北省檢察院的消息,邢臺縣“11·6”石膏礦特大塌陷事故發生后,涉嫌瀆職的邢臺縣安監局長趙建春等5名公職人員已于12月2日被刑事拘留。
被刑事拘留的人員為,邢臺縣安監局長趙建春、邢臺縣安監局監督一科負責人王振華、協調科科長郭同全、邢臺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趙祥增、礦山開發管理股股長張建政。
11月6日19時40分,邢臺縣會寧鎮尚汪莊康立石膏礦發生坍塌事故,共造成33人死亡,4人失蹤,直接經濟損失744萬元。
經檢察機關查明,2004年12月底,邢臺縣太行、康立、林旺3家石膏礦申請整頓驗收。負責對其進行驗收的邢臺縣安監局監督一科負責人王振華和協調科科長郭同全只簽發了要求一個月內對存在問題整改完畢的“限期整改指令書”,而沒有進行監督落實。
邢臺縣安監局局長趙建春及王、郭明知3家石膏礦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仍于2004年12月29日和2005年1月15日分別對邢臺縣公安局下達“具備復工驗收的條件,同意復工,準許供應火工品”通知書,致使3家礦今年以來共領取炸藥72712公斤,雷管97610發,為開工生產大開方便之門。
據介紹,涉嫌玩忽職守的邢臺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趙祥增、礦山開發管理股股長張建政,對3家石膏礦實際存在的越界越層開采致使多礦貫通等違法行為未能及時發現和制止。兩人在明知康立、林旺兩礦有越界開采貫通的情況下,簽署了不存在越界越層開采、予以年檢合格的意見,導致了“各礦之間多處部位存在越界開采,破壞隔離柱的完整性,甚至使相鄰礦山的采空區貫通”。(辛強 劉樹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