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7日電 環保總局6日發布了“淮河太湖水污染防治問計于百姓活動”公眾意見調查報告的結論。調查顯示,公眾對水污染治理工程的總體評價持肯定態度。
問卷調查統計結果顯示,公眾認為工業點源污染是造成淮河、太湖流域水環境污染的首要因素(民意百分率達71.5%),農村面源污染、污水處理設備不足是第二、三位的因素(民意百分率分別為58.6%、43.8%)。近80%的公眾認為水環境污染對當地造成的主要影響是損害居民身體健康。此外,農業經濟發展受到限制(50.3%)、水環境糾紛和矛盾增多(44.5%)也是水環境污染造成的不良后果。
對于淮河、太湖流域的水污染防治政策,近三分之二的公眾(64.7%)了解“水污染防治法”,近半數公眾(44.9%)了解“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暫行條例”,40%左右的公眾了解“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和“淮河、太湖流域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對于 “十五”規劃項目,公眾基本上了解城市污水處理工程、工業結構調整、流域綜合治理、城市垃圾處理廠建設、工業點源綜合治理等項目;80%以上的調查對象不了解“沿淮四省治污目標責任書”的落實情況。
從調查結果看,公眾對水污染治理工程的成效總體持肯定態度。水污染防治工程的成效主要體現在:重大污染事件減少、水質明顯改善、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環境糾紛和矛盾減少、群眾上訪污染事件減少。超過半數的公眾(57%左右)認為開展污染防治工作以來,淮河流域和太湖流域生活、生產用水的數量和質量得到了一定的改善,淮河流域的水污染趨勢得到了有效控制。
調查結果顯示,總體上,淮河、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監控的立法、執法體系已經建立,初步形成了水污染防治的有效監控機制。隨著淮河、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斷深入,公眾的環保監管行為和意識逐步增強。排污收費制度、排污許可證制度、總量控制制度等措施政策對企業的排污行為起到了制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