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7日電 據《中華工商時報》報道,10月30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對13個小區業主實施大規模集中強制執行事件,日前被中國社會調查所的一份民意調查報告列為2005年最令人遺憾事件之一。由此反映出物業糾紛激化的問題已經成為中國社會轉型期企業、消費者、執法者之間矛盾的一種集中體現,其中折射出強勢者的強勢特點、弱勢者的弱勢險境以及法規的滯后、相關制度缺失和不公平的程度,都足以令人警醒和深思。
“溝通渠道單一,物業談不攏或干脆不跟你談,沒有辦法通常業主只有選擇拒交物業費。”經歷強制執行的一位業主認為,類似業主委員會這樣的組織建立難,缺少對話溝通渠道和解決問題的途徑,業委會不能有效地去維護業主的共同利益,最后糾紛不斷升級。“我們現在很多小區糾紛,是業主對服務不滿意,為什么不滿意?因為沒有標準,所以誰都不滿意。”
“業主交費到底交多少?這個標準怎么產生?憑著管理機關制定標準是解決不了的,更重要是建立一個價格機制,就是物業管理費的籌集這樣一個機制。不同的小區業主會產生不同的收費標準;同時不同的服務也會產生不同的收費。這就像五星級酒店收費和四星級不一樣,其實不是硬件不一樣,而是服務不一樣。”北京仁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孟憲生表示。
北京哲律師事務所張仁律師則認為,合同存在陷阱、訴前缺乏理性評估、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調查取證難、案外因素干擾司法公正是導致當前業主敗訴高達七成以上的重要原因。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發展研究室副研究員唐均說,“政府應旗幟鮮明地支持各個小區建立業主委員會,而不應有所顧慮或是站在開發商或物業公司一邊,失察、不作為以至個別基層組織阻撓業委會的成立只會適得其反。”唐均認為,只有這樣才能有助于減少物業糾紛的發生。(周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