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7日電 由國家海洋局組織專家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加強監測,及時預警”“預防與救護并重”的原則,歷時1年編制完成的《風暴潮、海嘯、海冰災害應急預案》和《赤潮災害應急預案》,近日順利通過了國務院的審議,并被確定為《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部門預案之一。
11月15日,國家海洋局正式印發并實施了這兩個預案,以加強對風暴潮、海嘯、海冰及赤潮等主要突發海洋災害的監測、預報、預警和應對工作,降低突發海洋災害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帶來的影響和損失。
預案明確了海洋災害應急的目的、組織體系和職責、災害預警啟動標準、監測預警系統能力建設、災害調查評估、保障措施等,重點突出了風暴潮、海嘯、海冰和赤潮災害的監測、預警,還詳盡規定了災害的分級處置標準及程序,建立了預警響應和應急響應機制,細化了預警響應與應急響應的具體措施和流程,明確了有關工作單位的職責和責任人等,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中國海洋報報道稱,中國地處太平洋沿岸,是世界上海洋災害較重的國家之一。加上中國沿海地區人口稠密、經濟發達,海上各類生產活動蓬勃發展,一旦受到海洋災害的襲擊,往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
近幾年來,隨著中國沿海地區經濟的發展,海洋災害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呈現出增長趨勢,其增長速度遠遠高于其他種類自然災害造成損失的增長速度。據統計,上世紀海洋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已由上世紀50年代的平均不足1億元;上升到90年代的平均140多億元,90年代10年間死亡和失蹤總人數達3919人,嚴重年份甚至超過1000人。
報道稱,這兩個預案的實施對于國家海洋局充分履行職責,提高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和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沿海地區社會與經濟的可持續協調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張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