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8日電 據《北京娛樂信報》報道,日前,北京榮尊堡國際公寓業主賈先生反映,去年9月買房時,售樓代表介紹,今后實際交房與樣板房相比,除面積增大3平方米以外,其他裝修標準和結構沒有任何差別(合同也規定沒有差別)。可目前實際交付的房屋,原來應有的餐廳區變成了過道,餐廳區根本無法擺放餐桌。因為不到7平方米的餐廳,卻有5個門!
賈先生說,而當初看到的樣板間只有4個門,面積也要比這個餐廳大許多,目測應該在10平方米左右。樣板間的餐廳放了個直徑大約為1米的圓形餐桌。賈先生說,這套建筑面積達147平方米、單價近萬元的豪宅,竟然不知道餐桌該擱在什么地方。
榮尊堡客服部經理石立剛指出,賈先生所購房屋的戶型圖已經是購房合同的附件,上面已經清楚地標注該套房屋的格局,開發商并沒有違約和欺詐。賈先生所看到的樣板間在A座,跟C座的格局本來就有一定區別。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吳建中律師認為,如果在合同上注明了房屋的狀況,開發商確實可以說自己沒有違約和欺詐。但是實際上,開發商明顯地沒有盡到向業主說明樣板間與實際房屋之間差異的義務,誤導了購房人。特別是,設計用途是餐廳的房間,實際不到7平方米卻開有5個門,放不下餐桌,這還能叫作餐廳嗎?開發商和設計師是否該反思一下自己是否對得起購房人的信任呢?(蔡雪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