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長春十二月九日電 題:長春高校推出畢業生就業“召回”制度
作者 吳兆飛 王宇
“召回”制度在汽車、家電業并不陌生,可此項“售后服務”應用于高校畢業生卻未曾聽聞。在今日舉行的吉林省師范類二00六年畢業生就業洽談會上,長春師范學院率先向用人單位承諾:如對畢業生專業技能不滿意,學校將“召回”學生再培訓。
據長春師范學院就業指導處高文輝處長介紹,“召回”制度本是企業界實行的不合格商品退回制度,以求用戶滿意。而學校推出“召回”舉措,主要是為了應對日益嚴峻的就業形勢,保證學生就業質量。畢業生“召回”制度是指用人單位聘用本校畢業生后,在實際工作中發現學生所學知識、基本功技能等方面不過關,可提出由學!罢倩亍睂W生進行再培訓的要求;同樣,畢業生也可以主動申請回!俺潆姟。
高處長表示,畢業生“召回”制度源于學校對往屆畢業生工作情況的跟蹤和調查。近幾年學校通過用人單位的反饋信息,發現有些畢業生進入用人單位后,無法適應工作崗位的要求,而此時如能及時對這些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指導,可幫助畢業生盡快進入工作角色。
據介紹,為了不耽誤畢業生的現有工作,學校對“召回”學生的培訓一般都安排在假期,根據用人單位和學生提出的要求,學校教務處安排專業老師進行無償指導,課時則根據學生學習情況而定。
學校的“召回”制度在高校學生中褒貶不一。該校中文專業四年級周同學認為,現在的工作崗位都需要真才實學,有了“召回”制度,畢業生在實際工作崗位上顯露出的專業技能不足,就有了補修的機會。但也有少數同學認為,已經離校還被“召回”會很沒面子。
但用人單位對此“召回”制度大多表示認同。福建一家用人單位負責人表示,學校敢無償“召回”學生培訓,表明學校對培養出的學生素質有信心,減少了用人單位在引進人才時的顧慮。并且學校對已畢業的學生,沒有甩手不管,體現了學校對用人單位的誠信。
對此,高處長認為,“召回”制度將學校對學生的培養延伸到用人單位,使得學校與用人單位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上形成了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的新型用人機制,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畢業生就業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