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2日電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今天在國家安監總局網站上公布了黑龍江龍煤集團七臺河分公司東風煤礦“11.27”特別重大爆炸事故的通報。
2005年11月27日21時40分,黑龍江省龍煤集團七臺河分公司東風煤礦發生爆炸事故。當時井下共有242人作業,其中,73人生還,169人死亡;事故同時造成地面2名工人死亡。事故發生后,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黃菊副總理、華建敏國務委員等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分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千方百計搶救井下人員,精心治療受傷人員,防止次生事故發生;同時要求,各級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要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落實各項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通報指出,黑龍江省龍煤集團七臺河分公司東風煤礦于1956年建井,經過改造,1972年生產能力達到21萬噸/年,屬國有重點煤礦,事故發生前核定生產能力50萬噸/年,共有3個生產采區、6個采煤工作面、16個掘進工作面。該礦為高瓦斯礦井,煤塵具有較強爆炸性。
通報稱,從搶險過程反映的情況看,初步分析該事故為煤塵爆炸事故。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對“一通三防”工作不重視,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片面追求產量,忽視安全,采掘失調,接替緊張,下山采區沒有形成正規生產系統就組織生產,并超強度、超定員組織作業;勞動組織管理嚴重混亂,違章現象嚴重;煤礦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制度不落實。這是一起責任事故。
通報說,目前,國務院已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直接原因開展調查工作,待事故原因查明后將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針對該礦存在的嚴重問題,黑龍江省有關部門和黑龍江煤礦安全監察局已按照規定暫扣該礦所有證照,責令其立即停產整頓,制定整改方案,由龍煤集團和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監督執行,限期整改,逾期驗收不合格將依法予以關閉。同時,七臺河分公司總經理、東風煤礦礦長、黨委書記已被停職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