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5日電 人民日報今日發表評論員文章指出,經過廣泛調查研究,國務院近日作出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這是完善中國社會保障體系和維護億萬職工養老保險權益的一項重大舉措。
文章稱,黨和國家歷來重視養老保險工作。改革開放以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對養老保險制度進行了一系列改革。確立了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制度,覆蓋范圍從國有、集體企業職工向多種所有制從業人員擴展,基金征繳和管理工作不斷加強,基本養老金實現按時足額發放,待遇水平逐步提高。1998年到今年底,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由1.2億人增加到1.7億人,養老金發放額由1500多億元增加到近4000億元,中央財政投入由24億元增加到540多億元。這些成績的取得,對維護職工群眾合法權益,促進改革和結構調整,保持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是,隨著人口老齡化、就業方式多樣化和城市化的發展,現行制度也暴露出一些新問題,如個人賬戶沒有做實、計發辦法不盡合理、覆蓋范圍比較窄等,需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國務院這次出臺的《決定》,堅持覆蓋廣泛、水平適當、結構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則,統籌考慮當前和長遠的關系,對養老保險制度進一步加以完善,不僅保障了職工老有所養的基本權益,也對老齡化高峰可能面對的養老負擔作了事先防范,維護了廣大群眾的根本利益,為中國經濟和社會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建立起更加堅實的社會保障安全網。
文章指出,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既要立足當前,又要著眼長遠。立足當前,就要繼續擴大覆蓋范圍,加強基金征繳,把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作為首要任務,確保不發生新的拖欠;就要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適時調整基本養老金水平,使企業退休人員分享經濟和社會發展成果;就要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企業年金,推動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的形成;就要提高社會保險管理服務水平,提高退休人員生活質量。著眼長遠,就要統一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政策,讓更多的人享有社會保障權益;就要逐步做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完善統賬結合的基本制度,為人口老齡化積累資金;就要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將養老金待遇水平與繳費時間長短、繳費數額多少、退休早晚掛鉤,建立與權利義務相對應的激勵約束機制,實現養老保險制度的持續穩定運行。
完善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關系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涉及職工切身利益,關乎國運、惠及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