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5日 國家環保總局環評司有關負責人介紹,去年,中國環保部門辦理環保審批手續的建設項目為320997個,其中,縣級環保部門共辦理218606個,占項目總數的68.1%。從項目投資額看,縣級環保部門審批的環評項目投資額占建設項目總投資的54%。
據法制日報報道,該負責人稱,這兩組數字表明,縣級環保部門在中國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中無論是審批數量還是審批資金額度均過了半數,其審批地位舉足輕重。因此,縣級環境影響評價審批中存在的問題更應引起重視并加以切實解決。
這位負責人透露說,問題主要有三大類:
———審批不夠規范。主要表現在縣級環評審批大都沒有集體審批等約束機制,經常出現環保局領導和分管人員直接辦理的情況。
———違法審批、越權審批嚴重。由于中國建設項目實行分級審批,為此,國家環保總局專門制定了建設項目分級管理名錄,但是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經濟發展,為了縮短審批環節和審批周期,將建設項目由大到小,超越國家規定的審批權限范圍自行審批,嚴重擾亂了環境保護部門的審批和監督。這位負責人說,違法審批、越權審批等現象時有發生。
———審批不嚴,缺乏科學性,使得一些項目被盲目審批,進而造成項目建成后環境污染乃至引起糾紛。(郄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