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6日電 據美聯社報道,《紐約時報》報道稱,布什總統在“9·11”恐怖事件之后授權國家安全局對國內的美國人和其他人實施竊聽活動,竊聽活動并沒有獲得法院下發的搜查令。
《紐約時報》網站15日報道稱,布什于2002年簽署的一份總統令允許國家安全局對數百名居住在美國的人士的國際電話和電子郵件進行監控。
在這一新的行動開始之前,國家安全局通常只對駐美國的外國使領館進行監視,而且監視行動都獲得了法庭的許可。按照這項“911”之后開展的行動項目,國家安全局對多達500名居住在美國的人士實施了監聽行動。國家安全局在海外還對被懷疑與恐怖分子有聯系的5000至7000人的電話進行了監控。
《紐約時報》稱,記者就國家安全局的這一行動采訪了十幾名政府現任和前任官員。政府官員稱,這一新的行動項目挫敗了數個恐怖陰謀,其中包括俄亥俄州卡車司機法里斯計劃破壞布魯克林橋的圖謀,但是一些國家安全局的官員們對這一項目的合法性非常擔心,他們因此拒絕參加這一行動。對這一項目的合法性的質疑使布什政府于去年暫時中止了這一項目,并增加了新的限制性措施。
美國民權聯盟華盛頓法律辦公室主任費里迪克森稱,美國民權聯盟對這一報道感到震驚。布什政府侵犯美國民權的程度看起來已違反了聯邦法律。當被問及對政府有關竊聽行動挫敗了恐怖陰謀說法有何評論時,他說,美國民權聯盟在看到進一步的證據后才會發表評論。他說:“這些行動都是秘密進行的,國會或任何一個獨立組織都無法行使監督權。”
布什政府已就這一項目向國會領導人進行了匯報,并通知了外國情報監視法庭的主管法官,這個華盛頓的秘密法庭負責處理國家安全事宜。(春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