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0日電 據《京華時報》報道,近日,美麗園小區業委會狀告北京鴻銘物業管理公司亂收費勝訴,成為北京首個打贏物業費糾紛官司的業主委員會。市一中院終審改判,支持業委會13項訴訟請求中的12項,同時判決物業將電梯廣告位收益18萬元返還業委會。
今年3月,美麗園業委會起訴鴻銘物業公司大幅度虛抬物業費的收費數額,并提出停止對外租賃電梯,將相關收益返還業主等要求。9月14日,一審法院駁回了業委會的訴訟請求。法院認為,市發改委于2004年10月檢查了鴻銘物業的收費,并對價格違法問題進行了處理,物業也已取消或變更了部分收費項目和標準,因此業委會要求鴻銘物業變更相關物業管理項目的收費標準,沒有法律依據。業委會不服一審判決并上訴至市一中院。
北京市一中院依據市居住小區管理辦核準的《美麗園小區房屋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認為,這份經政府主管部門核準的公約,對鴻銘物業公司以及小區全體業主均具有約束力,凡未經對方同意,背離公約或者相關法規文件的規定,自行增加、減少物業收費項目或者變更收費標準,都屬違約行為。
據此,市一中院終審撤銷一審判決,明確了業委會提出的保安費、保潔費等各項收費標準,并判決物業將18萬元電梯廣告位租賃收益,及3500余元的公廁用房供暖費和物業管理費返還業委會。
業委會在勝訴后表示,勝訴后小區物業費每月平均下降1元多。而追索回來的電梯廣告位收益等款項除支付訴訟相關費用外,還將按《美麗園業主共有財產收益管理辦法》管理并使用。(孫思婭)